地下水,作為城市的 “隱形血脈”,對北京的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至關重要。近年來,隨著城市的高速發展,地下水面臨著諸多污染風險,保護形勢日益嚴峻。為積極響應《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深入落實國家及本市在污染防治攻堅戰方面的要求,北京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依據相關標準規范,精心制定了《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試行)》。此方案旨在通過科學劃定重點區域,實現對地下水資源與環境的有力保護,全面推動地下水環境的分區管理與分級防治,為北京的可持續發展筑牢堅實的地下根基。
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試行)》的通知
京環發〔2024〕21號
各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建設局:
根據《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本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要求,依據相關標準規范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試行)
為加強本市地下水資源與環境保護,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分級防治,根據《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本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要求,依據相關標準規范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劃分原則
(一)突出重點。以保護較高開發利用價值含水層為重點,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突出對地下水功能價值高且脆弱性高的區域的污染源管控。
(二)分區分級。根據地下水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管理需要,將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分為保護類區域和管控類區域。
(三)適時調整。根據本市地下水資源、環境、水文地質條件等因素變化,結合地下水管理需求,可適時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進行調整。涉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依法劃定調整等原因范圍發生變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隨之調整。
二、劃分方法
參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3〕299號),劃定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一)保護類區域。將本市市級、區級及部分鄉鎮級重點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劃定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中的保護類區域。
(二)管控類區域。基于本市地下水評估結果,將地下水功能價值高、地下水脆弱性高的區域中,扣除保護類區域后的其他部分,劃定為管控類區域。
三、劃定結果
(一)保護類區域。保護類區域面積約2244.81km2。包括第一水廠水源地、第二水廠水源地、第三水廠水源地、第四水廠水源地、第五水廠水源地、第七水廠水源地、第八水廠水源地、懷柔應急水源地、潮白河應急水源地、平谷應急水源地、五里坨水廠水源地、楊莊水廠水源地、門城水廠水源地、磁家務水源地、婁子水水源地、上萬水源地、張坊應急水源地、竇店鎮高端制造業基地水源地、通州區城市飲用水水源地、順義第一水源地、順義第二水源地、順義第三水源地、北小營水源地、東府水源地、和諧廣場水源地、相各莊水源地、化莊水廠水源地、鄧莊水廠水源地、沙河水廠水源地、真順水廠水源地、南口水廠水源地、影壁山水源地、馬池口應急水源地、大興區區級水源地、懷柔水廠水源地、興懷供水廠水源地、西田各莊水源地、延慶區城市自來水地下水源地的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二)管控類區域。管控類區域面積約70.44km2。
管控區Ⅰ區:東以南豐路為界,南以懷昌路為界,西以京藏高速為界,北以昌平南環路為界。
管控區Ⅱ區:東以三廠水源地準保護區西側邊界為界,南以京昆線為界,西以石龍南路、石擔路為界,北以雙峪路、阜石路為界。
管控區Ⅲ區:Ⅲ-1區,東以牤牛河、九子河為界,南以豐臺區界為界,西以鑫源路為界,北以長青路、周口店路為界。Ⅲ-2區,東以大灰廠路為界,南以京原鐵路為界,西和北以豐臺區界為界。
管控區Ⅳ區:東以大竇路為界,南以閻周路為界,西以房窯路、興房大街和燕房路為界,北以燕東路、大件路為界。
四、相關要求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水務部門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加強溝通協作,按照《地下水管理條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及規定,結合職責分工,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地下水保護和風險防范。
附件: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分布圖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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