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全國中小河流治理總體方案》要求,9月10日,省水利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了《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明確了2024—2035年云南省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目標、治理標準、治理任務和治理重點,統籌推進以流域為單元的中小河流系統治理。《總體方案》是未來一段時間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實施的重要依據。
《總體方案》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理念和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改革治理模式,堅持以流域為單元,逐流域規劃、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驗收、逐流域建檔立卡,實現治理一條、見效一條。
《總體方案》明確
全省共有450條中小河流,其中有防洪任務中小河流421條,已完成整河流治理河流18條,仍需治理河流403條,治理總需求為7258公里。
《總體方案》要求
一是要強化規劃引領,按照規劃目標任務,系統推進中小河流治理。
二是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前期工作職責,加強技術審查把關,確保前期工作質量。
三是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是要多渠道落實資金,確保中小河流治理順利實施。
五是要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等管控要求,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保障中小河流治理土地、環境等要素供給。
六是要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治理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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