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規范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頂層設計,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體系表》),于2024年3月13日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體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項目共219項,包括生態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和生態環境標準樣品共3類。
《體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項目共219項。涵蓋有生態環境監測技術規范6項。生態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182 項、生態環境標準樣品31項。其中,已發布的生態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48項,生態環境標準樣品兩項。其余狀態均為在研究或擬制定中。
《體系表》中所涉及的監測介質主要為水質(水和廢水)、環境空氣和廢氣、土壤和 沉積物、固體廢物等,對于揮發性較弱的新污染物,不考慮環境空氣和廢氣監測介質。
《體系表》提及,因目前新污染物自動和便攜監測儀器尚未發展成熟,暫不考慮生態環境監測儀器及系統技術要求類標準。
標準全文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