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改革舉措,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2019年至2022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分六批完成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個國務院部門和6家中央企業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環節,是檢驗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志。被督察對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來抓,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有關要求,被督察對象通過省級黨報、電視臺、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便于人民群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公開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蘇、內蒙古、西藏3省(區)公開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會公開。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圍繞督察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目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并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確整改任務2164項,根據調度情況,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項,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務正在積極有序推進。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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