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6月29日公告,因葛洲壩生態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事宜未完成國資主管部門審批程序,公司本次控制權擬變更事宜終止。同日公告,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
*ST博天6月29日公告,因葛洲壩生態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事宜未完成國資主管部門審批程序,公司本次控制權擬變更事宜終止。同日公告,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
因葛洲壩生態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事宜未完成國資主管部門審批程序,葛洲壩生態與公司簽署的《股份認購協議》、與匯金聚合、中金公信和趙笠鈞先生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與匯金聚合和趙笠鈞先生簽署的《表決權放棄協議》均未能生效,葛洲壩生態通知上述各方,與公司終止《股份認購協議》,與匯金聚合、中金公信和趙笠鈞先生終止《合作框架協議》,與匯金聚合和趙笠鈞先生終止《表決權放棄協議》?;诖?,公司本次控制權擬變更事宜終止。
6月29日,公司收到臨時管理人發送的《通知》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北京破產法庭破產重整案件辦理規范(試行)》相關規定,為順利推進公司預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債務危機和退市風險,恢復和提升公司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維護和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權益,經向北京一中院報告,臨時管理人決定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
報名須知與招募條件
(一)報名須知
1、本招募公告之內容對全體意向投資人同等適用。
2、本公告所述公司業務概況為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公開披露信息作出的總結,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
3、預重整期間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和遴選的效力延續至博天環境的重整程 序,無特殊情況下,博天環境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選重整投資人。博 天環境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重整投資人應當全面充分履行相 關義務。
(二)招募條件
為保障博天環境預重整和重整工作順利進行,化解博天環境債務危機與退市風險,實現對博天環境未來發展的持續支持,意向投資人應符合如下招募條件:
1、主體資格
意向投資人應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意向投資人可以組成聯合體報名,聯合體各成員均需符合前款條件,且聯合體中至少有一名成員符合招募條件第 2 項“資金實力”條件。
2、資金實力
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參與本次重整投資,意向投 資人或其控股股東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實繳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資產規模應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且資產負債率應不高于 90%;意向投資人為自然人的,個人名下銀行存款應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最終確定的重整投資人需要受讓部分用于引入重整投資人的股份并支付現金對價,受讓股份的數量將根據后續的重整方案確定,最終確定的重整投資人需要整體接受后續重整方案所確定的用于引入重整投資人的股份數量。若意向投資 人以聯合體方式報名,各聯合體成員需要在重整投資方案中承諾,發生聯合體成員退出的情況時,其他聯合體成員將按照投資份額的相對比例或內部協商一致的 比例承接退出成員的投資份額。
除受讓股份需要支付現金對價外,最終確定的重整投資人需要提供不低于人民幣6.8億元的借款用于博天環境重整(臨時管理人可以根據重整實際需要調減 借款金額)。若意向投資人以聯合體方式報名,各聯合體成員原則上應按照內部投資份額的比例提供借款,如有特殊情況的,可按照各成員協商一致的比例提供借款。各聯合體成員需要在重整投資方案中承諾,發生聯合體成員退出的情況時, 其他聯合體成員將按照投資份額的相對比例或內部協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 員的借款金額。
3、行業背景
本次重整投資人招募不限行業,但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擁有與博天環境 主營業務或未來規劃業務相匹配、協同的經驗、技術的,或者能夠提供產業協同、 業務資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條件下將被優先考慮。
招募流程
(一)報名階段
1、報名時間
意向投資人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即報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6日,臨時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延長報名時間),將報名材料紙質版(一式十份)提交至臨時管理人指定的報名地點,同時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臨時 管理人指定的電子郵箱,意向投資人應確保電子版和紙質版內容一致。
意向投資人以組成聯合體方式報名的,各成員均需準備報名材料并確定牽頭 成員,各成員可以分別將報名材料提交至臨時管理人,也可以由牽頭成員匯總提交。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 208 號中糧置地廣場 9 層
電子郵箱:bthjglr@163.com
聯系人:毛律師、丁律師
聯系電話:13401098043、15501276788
3、報名材料
(1)報名意向書(原件蓋章簽字,附件 1)。
(2)意向投資人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且未被人 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承諾(原件蓋章簽字,附件 2)。
(3)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的基本情況介紹(含主體資格、歷史沿革、 股權結構、組織架構、產業布局、資產負債、收入利潤等意向投資人認為需要介 紹的基本情況)。意向投資人以組成聯合體方式報名的,由牽頭成員提供一份關 于聯合體的介紹文件,介紹各聯合體成員的角色分工以及聯合體在為博天環境提 供資金支持、開展技術合作和助力業務發展等方面的綜合優勢。
(4)營利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蓋章,附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蓋章簽字,附件 4) 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如有);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原 件簽字捺印,附件 4)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如有)。
(5)營利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財務報表, 若報名主體存續時間不足一年,應提供控股股東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財 務報表。
(6)意向投資人應提供資金實力證明材料,形式可以為不低于人民幣 1 億 元的銀行存款證明等。若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 資產總額超過人民幣 50 億元且資產負債率不高于 70%,可以僅出具有法律約束 力的投資承諾(原件蓋章簽字,附件 5)。
(7)保密承諾函(原件蓋章簽字,附件 6)。意向投資人為營利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各項報名材料應按照上述要求加蓋 意向投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意向投資人為自然人的,各項 報名材料應由本人簽字捺印。意向投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臨 時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意向投資人應確保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真實準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意向投資人報名參與重整投資人遴選的,視為已經獲得內部有權機關的決策批準。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虛假情況或實際未獲內部有權機關決策批準的, 臨時管理人將取消其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
(二)初步篩選
臨時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后2日內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臨時管理人將通知其補正,并給予3日的補正期,臨時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補正期。
報名材料通過審查的,臨時管理人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意向投資人發送《通知》,通知其通過初步篩選。意向投資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個工作日 內向臨時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賬戶支付人民幣 1,000 萬元(大寫:壹仟萬元整)盡 調保證金(臨時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延長盡調保證金支付期限,但不晚于重整投 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之日),按時足額支付盡調保證金的,視為取得重整投資人 競選資格;未按時足額支付盡調保證金的,視為放棄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
(三)盡職調查
發出《通知》的同時,臨時管理人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通過初步篩選的意向 投資人發送統一的重整投資方案指引,意向投資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博 天環境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并編制重整投資方案,臨時管理人、公司將積極配合。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其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和編制重整投資方案所需的費用。
盡調階段,已經取得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意向投資人可以通過吸收新成員或調整現有成員結構的方式來提高競爭力,也可以與其他取得重整投資人競選資 格的意向投資人自行磋商調整成員結構,但新加入的成員需符合招募條件第 1 項 “主體資格”條件,調整后的意向投資人成員結構中,至少有一名成員符合招募條 件第 2 項“資金實力”條件,否則自動喪失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調整后的投資人 聯合體成員中,已報名的成員需提交新的報名意向書,新加入的成員需提交全部 報名材料。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資人應當自收到臨時管理人郵件統一發送的重整投資方案指引之日起15日內(即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截止日期為 2022年7月23日,臨時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將切實可行的重整投資方案紙質版(一式十份)提交至臨 時管理人指定地點(同報名地點),同時發送重整投資方案電子版至臨時管理人 電子郵箱(bthjglr@163.com),意向投資人應確保電子版和紙質版內容一致。
(五)組織評審 本次評審設置由臨時管理人代表、債權人代表、債務人代表、行業專家等 7 名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意向投資人進行評審,評審
結果 將報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后,若僅有一名意向投資人或投資人聯合體提交 重整投資方案,則評審委員會將通過商業談判方式確定重整投資人,若未能達成 一致,臨時管理人將重新遴選重整投資人。
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后,若有兩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資人或投資人聯合體提交重整投資方案,評審委員會將組織兩輪評審:
1、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后的 3 日內組織第一輪評審。第一輪評審由 評審委員會視情況通過書面審查、現場評審或線上評審等方式,按照評分規則對 意向投資人或投資人聯合體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進行打分,得分前兩名的意向投 資人或投資人聯合體確定為候選投資人。
2、候選投資人確定后的 7 日內組織第二輪評審。第二輪評審之前,評審委 員會將組織候選投資人進行磋商,候選投資人可以維持投資條件不變,亦可以通 過提高綜合投資條件或調整成員結構(但不得吸收候選投資人以外的成員)的方式來提高競爭力。若磋商后調整為新的投資人聯合體,調整后的投資人聯合體不 得超過兩家,且聯合體成員均需招募條件第 1 項“主體資格”條件、至少有一名成 員符合招募條件第 2 項“資金實力”條件,否則自動喪失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調整后的投資人聯合體第二輪提出的最優的投資報價(受讓股份和提供借款的方案)、產業協同資源等各個方面條件均不得低于第一輪評審階段任一候選投資人提出的投資條件。若候選投資人磋商后維持競爭格局,評審委 員會將按照多數決規則進行投票表決,得票數高者確定為重整投資人;若候選投 資人磋商后整體合并為一家投資人聯合體,評審委員會將按照過半數決規則進行 投票表決,過半數同意即為通過,將確定新的投資人聯合體為重整投資人,未表 決通過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可以組織一輪內部協商后再次表決,若仍未表決通過, 則確定第一輪評審得分第一名的候選投資人為重整投資人,第二名的候選投資人 為備選重整投資人。
根據上述評審規則,意向投資人需要理解和接受在重整投資方案提交以及被確定為候選投資人后,其投資份額、投資報價、成員構成等仍有可能因各方磋商而發生變化的局面,意向投資人在進行內部決策審批的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 上述評審規則可能產生的各種影響,并給予授權代表充分的內部授權。
(六)簽署協議
臨時管理人將在重整投資人遴選結果產生后的 1 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向重 整投資人和備選重整投資人(如有)發出《確認函》,確認其重整投資人和備選 重整投資人身份,并組織相關方與重整投資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重整投資人應 當在臨時管理人發出《確認函》之日起 10 日內與相關方簽訂重整投資協議,臨 時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前述期限。重整投資協議簽訂后5日內,重整投資人應當向臨時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賬戶足額支付人民幣 3,000 萬元(大寫:叁仟 萬元整,含已支付的盡調保證金部分)投資保證金。投資保證金支付完成后,重整投資人可以參與預重整方案的論證、與債權人協商談判等預重整工作以及后續 重整工作。若重整投資人未按時簽署重整投資協議或未按時足額繳納投資保證金, 臨時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資人資格,并另行確定重整投資人。
預重整期間重整投資人公開招募和遴選的效力延續至博天環境的重整程序, 無特殊情況下,博天環境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選重整投資人。博天環境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重整投資人應當全面充分履行相關義務。
(七)保證金的處理
意向投資人在支付盡調保證金之后、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之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臨時管理人放棄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臨時管理人將在 收到通知后的 5 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其已支付的盡調保證金。意向投資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之后、參與重整投資人評審之前,以書面或電 子郵件形式通知臨時管理人放棄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或意向投資人參與評審但未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包括未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備選重整投資人,臨 時管理人將在公司發布遴選結果公告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其已支付的盡調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后,意向投資人支付的盡調保證金自動轉化 為投資保證金(不計息),博天環境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重 整投資人支付的投資保證金自動轉化為重整投資款(不計息)。意向投資人被確 定為重整投資人后拒絕按照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支付投資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資 人相關義務的,已支付的投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若意向投資人以聯合體方式報名,在支付盡調保證金和投資保證金時,各聯 合體成員可按照其協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內部投資份額的比例支付保證金,但應確 保投資人聯合體作為整體已經按時足額繳納。投資人聯合體在支付盡調保證金之 后、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之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臨時管理人有聯合體 成員退出投資人聯合體的,臨時管理人將在收到通知后的 5 個工作日無息返還退 出成員支付的盡調保證金,其他聯合體成員暫無需補足盡調保證金,若后續投資 人聯合體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重整投資協議簽署后按照聯合體內部協商一致的 比例或內部投資份額的相對比例一次性補足投資保證金即可,但投資人聯合體中 符合招募條件第 2 項“資金實力”條件的成員不得退出,否則該投資人聯合體自動 喪失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投資人聯合體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并支付投資保證金 之后,聯合體成員無故退出的,沒收其已經支付的投資保證金,同時,投資人聯 合體中符合招募條件第 2 項“資金實力”條件的成員不得退出,否則該投資人聯合 體自動喪失重整投資人資格,并按照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評審規則
(一)評審方式
為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措施的相關要求,臨時管理人將靈活采取現場評審、 線上評審、書面評審方式之一或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本次評審工作(評審方式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評分規則
第一輪評審適用評分規則。本次評分設置涵蓋投資文件規范性、投資主體適 格性、產業布局協同性、投資報價優越性和債務清償方案合理性等多個維度的主客觀評分標準,賦予各項評分標準合理的權重,對意向投資人的主體資格、資金實力、行業背景等方面進行綜合評比。根據意向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由 評審委員會授權臨時管理人按照評分規則先將客觀標準部分的分數統計出來后 體現在評分表中,再交由評審委員會審核確認,主觀標準部分由評審委員會成員 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評分。具體的評分規則將在報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后及 時告知具備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意向投資人。
(三)投票規則
第二輪評審適用投票規則。第二輪評審之前,評審委員會將組織候選投資人 進行磋商,候選投資人可以維持投資條件不變,亦可以通過提高投資條件或調整 成員結構的方式來提高競爭力。若磋商后形成新的投資人聯合體(新形成的投資 人聯合體不得超過兩家),新的投資人聯合體第二輪提出的最優的投資報價(受 讓股份和提供借款的方案)、產業協同資源等各項投資條件均不得低于第一輪評 審階段任一候選投資人提出的投資條件。具體的投票規則將在報告北京市第一中 級人民法院后及時告知具備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意向投資人。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