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進農膜及化肥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嚴格落實農膜管理制度,健全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鏈條管理體系,強化農膜市場監管。全面普及標準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地膜,積極探索使用環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網絡體系,提高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和處置水平。嚴格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按照“誰生產,誰經營,誰回收”的原則,以農藥經銷店、規?;N植基地等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點,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合理處置肥料包裝廢棄物,對有利用價值的肥料包裝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促進包裝廢棄物減量,無利用價值的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集中處理。(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供銷合作社、省煙草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管理
1.開展農業污染源調查監測。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核算,在統計、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工作基礎上,逐步摸清化肥農藥使用變化情況。利用實地調研、臺賬抽查、智能終端采集等方式,對化肥農藥投入、畜禽和水產養殖等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抽查核實。布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控點,以重點區域的典型灌區為重點,開展農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質長期監測,掌握農業面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水利廳、省供銷合作社配合)
2.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負荷評估。結合調查監測情況,在重點區域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負荷評估,系統分析農業污染源活動水平、污染物入河(湖)風險、受納水體水質,結合土地利用實際,劃分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單元,確定監管重點地區和重要時段,編制優先治理區域清單,定期對清單進行動態更新,指導優先治理區域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評估農業面源污染環境影響。根據農業面源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加強農業污染源、入水體污染物濃度與流量監測、受納水體水質和流量監測,逐步構建全省農業面源污染環境監測“一張網”。優化完善監測點位,加強汛期等重點時段水質監測。(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管平臺,系統整合農田氮磷流失監測、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農村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實現從污染源頭到生態環境的監測數據互聯互通,加強全國農業源普查、生態環境統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信息、全國排污許可管理平臺等工作對接共享,借助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動態更新。結合數據整合成果,科學評估農業面源對水環境質量的影響,發揮農業面源污染大數據在指導污染防治和推動農業綠色發展中的作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統計局配合)
(三)試點示范
在重點區域選擇縣(市、區)開展以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負荷評估、污染治理、績效評估為主要內容的試點示范工程,為農業面源治理及監督指導工作的全面實施奠定基礎。
1.形成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試點縣(市、區)篩選以種植、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為主的區域,啟動實施源頭減量、循環利用、過程攔截、末端治理等綜合治理示范工程。優化農業生產空間布局,開展農業面源的系統設計、分類治理,形成一批易復制、可推廣,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體系。以種植、養殖業為重點,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和成因分析,科學測算化肥農藥對面源污染的影響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協助國家在洱海先行先試,建設農業生態環境野外觀測超級站,開展氣象、水文、水質、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長期觀測和定量分析,結合遙感技術,掌握農業面源污染時空演變規律。在試點縣(市、區),結合地面監測和衛星遙感技術,評估污染物入水體負荷和時空分布等。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管信息平臺,加強污染防控預警。(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水利廳配合)
3.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績效評估。根據國家制定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績效評估辦法確定的評估范圍、指標、基數和方式等開展績效評估,強化績效評估成果運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省負總責、州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密切協作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并與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水利、林業草原、供銷合作等相關部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督導評估,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級提供組織、政策和技術保障,做好監督考核,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級要制定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及監督指導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h級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強化隊伍建設??h鄉鎮要明確承擔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加強農業環境保護和農技推廣體系隊伍建設,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采用綠色生產方式。推動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落實縣鄉鎮基層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管執法培訓,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能力。
(三)加大資金投入。構建公共財政支持、責任主體自籌和社會資金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省級有關部門結合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州市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州市縣要合理安排資金投入,確保完成治理目標。鼓勵州市縣按規定加強相關渠道資金和項目統籌整合。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領域。加強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對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農膜回收利用、水產養殖尾水利用處理等。
(四)完善激勵政策。逐步完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設施用電用地政策,貫徹落實國家有機肥產品生產銷售、化肥農藥減量等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對開展畜禽糞肥運輸、施用等社會化服務組織,按規定給予支持。優先將畜禽、水產養殖、秸稈農膜等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裝備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的機具列入農機購置補貼目錄。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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