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彌補常規污染物治理的缺失,進一步完善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已成為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新要求和新方向。在生態環境治理實踐中,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存在風險的污染物有很多種,有的已被發現,有的尚未被發現;有的已被納入管控體系,有的尚未被納入管控體系。這表明,單純的常規污染物治理體系本身存在需要彌補的不足之處。這是對污染物治理提出的新要求,要對新污染物應進行行之有效的動態治理。
具體而言,新污染物是指新近發現或被關注,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風險,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風險的污染物。新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在環境中即使濃度較低,也可能具有顯著的環境與健康風險,其危害具有潛在性和隱蔽性。就我國新污染物治理而言,其所體現的主要特點就是動態治理。在動態治理的基礎之上,繼續堅持科學治理、精準治理、依法治理、智慧治理、協同治理、開放治理等多種治理方式,方能不斷提升我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和健康風險,為美麗中國建設和健康中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治理支持。
一是回顧歷史,明確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新方向。
我們發現,近年來我國對于新污染物治理一直高度重視,并積極進行戰略、政策、管理和技術的準備。
(一)從戰略層面高度重視。2018年5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對臭氧、揮發性有機物以及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和前瞻研究。2021年4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重視新污染物治理。2021年8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會議強調,要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由此可見,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不斷強調要抓好新污染物治理,從“對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到“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不斷加大,治理工作的緊迫性凸顯出來。在2022年1月7日召開的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生態環境部黃潤秋部長表示,要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2022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
(二)從政策層面系統謀劃。2021年3月12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部分提出要“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和“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制”的要求。2021年10月9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繼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建設。2021年11月2日印發實施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強調,要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新污染物,實施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強化源頭準入,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在2022年1月7日召開的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生態環境部黃潤秋部長表示,要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由此可見,對于新污染物治理,我國已從戰略和政策等層面進行了充分準備,為其指明了治理方向和治理路徑。
二是聚焦現實,明確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新要求。概而言之,我國新污染治理具備以下特征:
(一)動態治理。要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針對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的化學物質,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國內外關注且環境檢出率高的其他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開展管控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識別優先控制化學品主要環境排放源,適時制修訂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動態更新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重點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研究制定禁止或限制用途的化學物質名錄。在此基礎上制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定期更新發布。有條件的地區在落實國家任務要求的基礎上,參照國家標準和指南,先行開展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環境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因地制宜制定地區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補充清單和管控方案,制定完善有關地方政策標準等。這表明,動態治理將成為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新常態。新污染物治理的各相關方或治理主體,都要適應我國新污染物動態治理的新要求,并進行充分準備和前瞻布局。
(二)科學治理。要系統構建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制修訂危害評估、暴露評估、風險表征、經濟社會影響評估、數據質量評估、危害特性測試方法、計算毒理評估與應用等標準和技術規范。逐步完善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體系。要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替代、減排技術以及污水處理、飲用水凈化、固體廢物處置、污染土壤修復等過程中新污染物去除技術研發,提升風險管控與污染治理能力。加強新污染物前瞻性研究,探索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等,提升國家創新和引領能力。對于我國新污染物治理而言,科學治理是全過程和全方位的。科學治理要體現在新污染物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因此,不管是對于風險評估、管控技術、治理技術、治理項目而言,都應該按照科學治理的精神積極推進落實,讓科學治理成為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基礎。
(三)精準治理。要遵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統籌推進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制度和科技支撐保障,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這表明,精準治理是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生命線。只有新污染物種類抓得準、新污染物監測看得牢、新污染物治理管得住,我國新污染物治理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成效。
(四)依法治理。要加快推進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化學物質信息報告、調查監測、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管控、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等制度。修訂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時,增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新污染物治理相關要求。就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而言,依法治理是一個重要的保障性原則。只有建立完善和嚴密的制度體系和法律體系,才能為我國新污染物治理提供制度的保障,才能真正推進我國新污染治理才能形成長效機制,才能在新污染物治理領域做到守正篤實,久久為功。
(五)智慧治理。對于我國新污染物治理而言,先進技術手段的采用也將是全方位和全過程的。要利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構建具有智慧特征的監測體系、管理體系和治理體系,形成一整套智慧治理的技術、設備、網絡、平臺、體系,從而將智慧治理貫穿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提升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六)協同治理。要加強社會共治。推進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公開。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涉新污染物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樹立綠色消費理念,推進綠色采購,引導公眾選用綠色產品。這再次表明,協同治理是我國生態環境治理及新污染物治理的應有之義和重要特征。
(七)開放治理。要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借助雙邊、多邊國際合作機制,加強新污染物科學研究、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治理修復等技術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分享國內實踐成果。積極參與化學品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化學品環境管理行動計劃談判,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生態環境治理及新污染物治理具有全球性,是全球性議題和難題。因此推進開放治理是新污染物治理的必由之路。
(八)融合治理。就我國新污染物治理而言,由于其所具有的動態治理的突出特點,更需要在治理過程運用到各種治理技術、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因此這就意味著我國新污染物治理應具有系統性、綜合性、一體性。客觀來講,單一的治理手段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治理成效。只有將各種治理手段綜合運用,以一種融合治理的方式,積極發揮各治理主體的主觀能動性、治理積極性和治理創新力、治理競爭力,才能不斷將我國新污染物治理進程推向深入。
三是展望未來,關注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新格局。據規劃,到2025年,我國將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制,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完成國內外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危害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落實“一品一策”,禁止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PFHxS類)、六溴環十二烷、十溴二苯醚、短鏈氯化石蠟、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六氯丁二烯、得克隆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嚴格限制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類)、全氟辛酸、其鹽類及其相關化合物(PFOA類)、壬基酚的用途,規范抗生素藥物的使用;基本實現重點行業二噁英類達標排放。到2035年,我國將建成較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能力大幅提升,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而要實現以上目標,則需要我國新污染物治理沿著科學治理、精準治理、依法治理、智慧治理、動態治理、協同治理、開放治理的路徑,以融合治理的方式,不斷推進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進程,提升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改善我國生態環境治理成效,以確保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當前,我國已為新污染物治理指明了前進方向和發展路徑。今后,新污染物治理的各相關主體需要共同協同,共同努力,以積極推進我國新污染物治理進程。在此進程中,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相關主體,均要以發展的眼光和動態的眼光來看待當前的生態環境治理現狀,規劃未來生態環境治理,適應新污染物治理的新要求,更好地在推進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貢獻。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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