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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五”規劃》

時間:2022-01-29 17:18

來源:中國水網

評論(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水利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林草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農墾集團: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積極推進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持續改善全區水生態環境質量,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現將《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五”規劃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錄

 

第一章  開啟水生態環境保護新征程

第一節 水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階段性成效

第二節  水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三節  指導思想

第四節  基本原則

第五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著力推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第六節  優化空間布局

第七節  促進綠色發展

第八節  調整產業結構

第九節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第四章  構建水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第 十 節  健全流域水生態環境綜合管控體系

第十一節  強化流域系統治理

第五章  全面治理水體污染

第十二節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第十三節  優先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

第十四節  梯次深化黑臭水體整治

第十五節  推動工業廢水治理

第十六節  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

第十七節  強化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第六章  積極推動水生態保護

第十八節  提升水源涵養能力

第十九節  實施生態緩沖帶保護

第 二十 節  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

第七章  著力保障河湖生態用水

第二十一節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節  有效保障生態流量

第二十三節  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

第八章  有效防范水環境風險

第二十四節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建設

第二十五節  提升環境風險預警能力

第二十六節  強化環境風險應急處置

第九章  加強“一帶三區”保護修復

第二十七節  建設黃河生態經濟帶

第二十八節  加強“三區”生態修復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節  強化組織領導

第 三十 節  健全工作機制

第三十一節  加強監測監管

第三十二節  嚴格考核問效

第三十三節  落實資金保障

第三十四節  加大科技支撐

第三十五節  加強信息公開

第三十六節  實施重點工程

第一章  開啟水生態環境保護新征程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五年,是向著“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美好水生態環境愿景奮進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啟動水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的五年。

第一節        水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三五”期間,全區上下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按照“控源截污、生態修復、末端提升”的治理思路,全力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經過五年持續努力,碧水保衛戰階段性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對水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水環境目標如期實現。

頂層設計系統全面。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將生態立區戰略確立為“三大戰略”之一,召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制定出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全會作出守好改善生態環境生命線、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重大戰略部署。自治區政府先后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點入黃排水溝污染2016年-2018年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水污染治理的目標和任務。自治區黨委堅決扛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時代重任,十二屆十一次全會通過《關于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實施意見》,為推動黃河流域寧夏段水生態環境保護指明了方向,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思想共識進一步凝聚,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邁出新步伐。

制度建設不斷完善。自治區成立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進一步加強了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施行,法制建設得到加強。全面推進河湖長制,建立了區、市、縣、鄉、村五級河長責任體系。黃河、清水河、渝河、葫蘆河等7條重點河流由自治區領導擔任河長,實現了河湖“全覆蓋”和“應管盡管”。自治區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建立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建立省級領導包抓中央環保督察反饋重點水環境問題整改制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包抓沙湖和葫蘆河水環境治理。組建生態環境廳,統一行使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建立調度預警、通報約談、跟蹤督辦、考核問效一套完整的水生態環境工作推動機制。

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全區15個國控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3.3%,較2016年[1]提高26.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體全部清零。11個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81.8%。地級城市建成區13條黑臭水體全部消除,13條重點入黃排水溝全部達到Ⅳ類及以上水質,黃河干流寧夏段出境斷面連續4年保持Ⅱ類水質,超額完成“十三五”規劃考核任務。

治理能力持續增強。33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部提標至一級A排放標準,地級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85%,縣級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83%,處理效能全面提升。新建15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實現了工業園區廢水全收集、全處理。累計建設集中式農村污水治理設施293座。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了4.61%和3.64%,超額完成考核任務。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38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完成規范化建設,共設置標識標牌152個,隔離圍網38公里,拆除取締規模化畜禽養殖、旅游設施211處,搬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33座。完成70個“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全區黃河干流和水普名錄內河湖管理范圍線全部劃定。

第二節 水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雖然“十三五”期間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十四五”國家對水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重心由水污染防治向“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利用”轉移,治理重點由末端治理、點源治理向過程控制、生態修復、自然恢復轉變。我區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迎來了新機遇和新挑戰。

“十四五”是我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時期,是著力構建生態環境安全格局、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擴大優質生態產品供給的戰略機遇期。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2020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賦予我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時代重任,我區必需搶抓先行區建設這一重大戰略機遇,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推進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十四五”期間,我區水生態環境保護仍面臨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困難和挑戰。

一是生態環境十分脆弱。我區三面環沙,地處中部干旱帶,全區中度以上生態脆弱區域占國土空間的40.23%,水土流失面積1.58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23.7%,高于黃河流域平均水平。水資源緊缺,生態用水嚴重不足等問題比較突出。黃河兩岸濕地面積大幅下降,水生生物多樣性持續降低,黃河流域寧夏段整體性、系統性的生態退化趨勢日漸加重。

二是地質本底影響明顯。寧夏中南部地區淺層地下水中高氟水分布面積達79%,深層水為61%。2015年以來,清水河、蒲河、茹河、都思兔河、苦水河等斷面氟化物超標月占到全部監測月的8.3%-100%。由于地質本底主要受自然因素影響,人為無法控制,不能客觀、真實反映斷面水質狀況。

三是水環境質量仍不穩定。部分斷面水質還不穩定。固原市茹河、清水河,石嘴山市沙湖等河湖自凈能力弱,水質易受外部條件影響。三二支溝賀蘭-平羅交界斷面、平羅-大武口交界斷面均為劣Ⅴ類水體,第三排水溝賀蘭-平羅交界斷面、平羅-惠農交界斷面為Ⅴ類水體,全面達標難度大。黃河支流和重點入黃排水溝仍存在非法排污口,部分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滯后。

四是水環境風險存在隱患。黃河干流周邊化工園區密集、跨河橋梁多,危險化學品基本靠道路運輸,地表水型飲用水源地風險隱患突出。因安全生產、化學品運輸等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仍處于高發期。鹽池縣、彭陽縣等石油開采區水環境風險管理基礎薄弱,跨省河流突發水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激素類、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管控能力不足。

五是水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尚不完善。黃河流域寧夏段未形成統一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和標準規范,聯防聯治的保護合力有待加強。利用天、地一體化的信息化監管手段還比較欠缺,實施精細化管理、精準治污的能力不足。生態環境保護基礎科研能力較為薄弱,治理資金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相對落后,保障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十四五”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區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遇與挑戰并存。先行區建設對水生態環境保護作出全面、系統部署,必須立足區情實際,保持戰略定力,樹立底線思維,咬定目標、腳踏實地、埋頭苦干、久久為功,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實現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建設美麗新寧夏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三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維護黃河生態安全為根本,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統籌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守好改善生態環境的生命線,努力建設污染防治率先區,為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提供有力支撐。

第四節  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從過度干預、過度利用向節約優先、自然恢復、休養生息轉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以高水平保護引導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三水統籌”,系統治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理念,以流域為單元識別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環境風險問題。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全力推進飲用水源、黑臭水體、工業廢水、農業退水、城鄉污水“五水共治”。

堅持突出重點,目標管控。以河湖為統領,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著力提升黃河干支流、重點湖庫、入黃排水溝水質;著力解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科學確定管控目標,確保措施可行、目標可達。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充分考慮不同流域、區域資源稟賦、生態功能定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方面差異,因事施策,靶向整治,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分區分類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切實提高水生態環境治理成效。

堅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多元化共治格局,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規劃實施和水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水生態環境需求。

第五節  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把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按照“一帶三區”[2]總體布局,以黃河流域寧夏段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為抓手,建立“流域統籌,區域落實”的空間管控體系,實施“一河一策”精準治理,著力解決突出水生態環境問題,實現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美好愿景。

——水環境質量。到2025年,黃河干流寧夏出境斷面水質穩定在Ⅱ類,20個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劣Ⅴ類水體控制在10%以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為100%(剔除地質本底因素);重要江河湖泊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國家下達目標;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表水區控斷面水質達標率100%(剔除地質本底因素),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為100%(剔除地質本底因素)。

——生態流量。到2025年,清水河和苦水河達到生態流量底線要求,東至河恢復“有水”長度10千米,恢復“有水”時長90天(每年8月-10月)。

——水生態保護修復。到2025年,河湖生態保護修復有效推動。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有效提升,水源涵養區、河湖生態緩沖帶等水生態空間保護修復初見成效。完成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長度65.6公里;濕地恢復(建設)面積10.07平方公里。力爭茹河土著魚類(麥穗魚)逐步恢復。

展望2035年,環境優美實現大改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取得重大戰略成果,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全國領先,水生態環境根本轉變、持續向好,生態系統功能完善、穩定高效。

 

表1  “十四五”寧夏水生態環境保護主要常規指標目標表

類別

序號

指  標

2020年現狀

2025年目標

指標類型

水環境

1

地表水國控斷面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1

93.3

80

約束性

2

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水體比例(%2

0

10

約束性

3

地表水區控斷面水質達標率(%)

/

100

約束性

4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3

/

100

預期性

5

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100

預期性

6

重要江河湖泊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4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

預期性

水資源

7

達到生態流量(水位)底線要求的河湖數量(個)

/

2(清水河、苦水河)

預期性

水生態

8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

/

持續改善

預期性

9

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長度

(公里)

/

新增65.6

預期性

10

濕地恢復(建設)面積

(平方公里)

/

新增10.07

預期性

國控斷面數量由“十三五”時期的15個增至20個,剔除地質本底影響。

2“十四五”新增5個斷面中都思兔河入黃口和苦水河入黃口為劣類,超標因子為氟化物地質本底,到2025年,僅允許氟化物超標。

2025年目標為剔除地質本底影響后比例。

4水功能區達標率:為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達標率,“十三五”按2項因子采用頻次法評價,2020年目標為79%,“十四五”期間以國家下達目標為準。

2  “十四五”寧夏水生態環境保護主要親民指標目標表

類別

序號

指  標

2020年現狀

2025年目標

指標類型

水環境

1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控制比例(%

地級城市

基本消除

縣級城市

基本消除

預期性

水資源

2

恢復有水的河流數量(個)

/

1(東至河)

預期性

水生態

3

以重現土著魚類為目標的

水體數量(個)

/

1(茹河)

預期性

 

 

第三章  著力推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第六節  優化空間布局

合理確定發展布局。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鼓勵推動高耗水企業向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工業園區集中,提高化工、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藥制造、冶金等行業園區集聚水平。加強黃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高耗水、高污染企業水污染防治和風險防控工作,積極引導岸線一定范圍內高耗水、高污染企業分期分批遷入合規園區。適度壓減高耗水作物。

推動重污染企業退出。推進城市建成區內現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園區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

第七節  促進綠色發展

實施綠色改造攻堅行動。組織推廣應用工業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培育壯大節能、節水、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以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煤化工、制革、石油開采、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改造。

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科學編制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準入標準,完善循環產業鏈條,推動形成產業循環耦合。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改造,推動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繼續推進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鼓勵化工等產業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和利用處置設施。

加快農業綠色發展。鼓勵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強農膜污染治理,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大力推進農業節水,推廣高效節水技術,因地制宜發展旱作農業和節水農業。實施農藥、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行動。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完善黃河禁漁管理制度。

第八節  調整產業結構

嚴格生態環境準入。推進“三線一單”落地應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建立“三線一單”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各地根據水環境保護目標要求,進一步科學評估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細化功能分區,提出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

加強重點行業治理。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依法依規推動煉化等行業落后產能退出,加大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控制尿素、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完善“散亂污”企業認定辦法,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開展涉水“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第九節  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完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將再生水納入區域水資源配置,再生水優先用于工業循環冷卻、城鎮綠化、生態補水、市政雜用。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項目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嚴格控制新增取水許可。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科學布局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及再生水調蓄等設施,確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凈化能力與調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現有河道、湖庫、洼地、坑塘等,在重點排污口下游、主要排水溝入河口、支流入干流、支溝分溝等適宜地段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促進尾水綜合利用。到2025年,全區再生水回用率達到50%。

加強湖泊和濕地生態保護。推進河湖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協同增強流域生態系統碳匯功能。2022年底前,結合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三線一單”要求,完成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范圍劃定,明確管控要求。針對被侵占蠶食的濱河、濱湖濕地,到2023年底前,逐一明確整治方案,限期退出并推進生態恢復。以哈巴湖自然保護區和青銅峽庫區濕地保護區等濕地自然保護區為重點,開展天然濕地保護工作,采取濕地封育保護、濕地修復、生態補水、生物棲息地恢復與重建等措施進行保護和修復。結合國家濕地公園建設任務,開展生物棲息地恢復與重建工作,確保濕地生物多樣性不降低,生態服務功能逐年增加。到2025年,完成恢復濕地36萬畝、保護恢復濕地107萬畝,新建10處濕地公園。對4個濕地型自然保護區、26處濕地公園開展保護修復。

 

 

第四章  構建水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第十節  健全流域水生態環境綜合管控體系

完善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理體系。健全“流域-水功能區(重要水體)-控制單元-行政區域”的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理體系。維護重要水體生態功能,研究構建水陸統籌的水功能區劃體系,將水功能區劃作為依法協調水資源開發利用與水生態環境保護的跨部門基礎平臺。劃分水生態環境保護控制單元,將控制單元作為實施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間載體。

強化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依托控制單元和各級控制斷面,逐級明確行政責任主體,強化地方各級政府水生態環境責任傳導機制。明確國控、區控斷面水質目標,逐一排查達標狀況,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地區,應依法制定限期達標方案。

構建全鏈條污染源管理體系。依托排污許可證信息,實施“水體-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強化源解析,追溯并落實治污責任。持續削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根據水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總磷、總氮排放控制。水質超標的水功能區,應當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要求,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排污口。

第十一節  強化流域系統治理

推進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從黃河流域寧夏段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找準問題癥結,精準施策。加強頂層設計,從全局出發統籌兼顧、綜合施策、整體推進,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統開展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立足“一帶三區”,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系統布局重大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科學推進水源涵養區、生態緩沖帶保護與建設、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和水生生物多樣性提升。重大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要統籌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草、治草和治沙,形成合力。

強化“三水”統籌管理。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落實水資源、水生態和水環境監測評價制度,對黃河干支流、沙湖、閱海、香山湖等重要河湖開展水生態環境評價。大力實施水污染綜合治理工程,促進水環境質量提升和水生態修復。

 

 

 

第五章  全面治理水體污染

第十二節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優化入河(湖、溝)排污口布局。將一級水功能區黃河寧夏開發利用區中二級水功能區黃河青銅峽飲用、農業用水區設置為禁止排污區域,將一級水功能區黃河寧蒙緩沖區設置為嚴格限制排污區域。對于不達標水體、敏感水體限制新增排污口,不再新增除依法審批集中式處理設施以外的排污口,鼓勵已有的直接入黃排污口逐步實施人工濕地尾水凈化工程,進一步減少黃河干流污染物排放量。

開展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各地級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在自治區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基礎上,每年開展動態更新。以城市建成區及重要水體為重點,及時掌握新增市政提升泵站溢流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尾水排放口和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數量、位置、排放形式等信息,為精準保障斷面水質和治理溢流污染提供數據支撐。2022年底前,配合生態環境部完成黃河干流及沿岸一公里范圍內排污口排查工作。

推進入河(湖、溝)排污口監測溯源。開展入河(湖、溝)排污口現場取樣監測,對排污問題突出的排污口進行排查溯源,查清排污單位。核查入河(湖、溝)排污口審批情況,包括入河排污口登記和設置審批情況、所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排污許可證等,理清排污責任。

開展入河(湖、溝)排污口整治。各地級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在入河(湖、溝)排污口“查、測、溯”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明確整治目標和時限,組織開展整治。取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在環境敏感區內的排污口、非法工業企業直排口等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鎮和工業園區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各類排污口,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結合鄉村振興、廁所革命等工作統籌推進合并;規范整治污染源主體責任不清、排污通道不規范、建設不規范、影響水環境質量的排污口。經整治予以保留的排污口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完善審批手續、實施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到2025年,全面完成入河(湖、溝)排污口整治工作。

第十三節  優先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

推進城市飲用水水源全面保護。統籌開展地方供水水源地替代,調整更新自治區水源地名錄,依法調整需要變更的水源地保護區。到2022年,完成中衛市河北地區城鄉供水工程、銀川都市圈城鄉西線供水工程、銀川都市圈城鄉東線供水工程三個黃河水源工程保護區劃分。單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應當建設應急水源或者備用水源。按照“一源一案”原則,開展不達標水源地專項治理行動,受地質本底影響超標的水源,綜合采用水源替代、水廠深度處理等措施治理;受人為污染影響超標的水源,開展污染治理,限期達標。到2025年,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100%(剔除本底影響)。

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進程。在“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的基礎上,規范制作全區各級水源保護區矢量圖層,逐級審核上報。構建全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張圖”,逐步完善標志標識、宣傳牌和隔離防護設施設置。到2025年,完成全區“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依法清理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和涉水工業企業;對其上游或補給區可能影響水源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制藥等工業企業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風險源進行排查整治。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逐步推進鄉鎮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回頭看”。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環境檔案制度,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大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公開力度,引導公眾監督。以黃河干流地表水型水源地為重點,加強預警監控能力建設,建立風險源名錄,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農村水源水質監測,定期開展“千噸萬人”水源常規監測,建立健全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探索開展水源地新污染物調查研究和生物毒性監測。加強銀川都市圈城鄉西線、東線等重要跨界水源協同保護,保障區域供水安全。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強化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合作,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提高水源地環境安全保障。

第十四節  梯次深化黑臭水體整治

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鞏固提升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進一步完善長效保持工作機制,明確養護管理責任、強化日常管護、夯實河長責任、引導公眾參與監督,防止水體返黑返臭。開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縣級城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及整治方案制定,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到2025年,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加強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工作,識別農村黑臭水體及污染成因,根據成因開展治理。對因農村生活污水直排造成的水體黑臭,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改廁與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銜接,減少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切斷農村黑臭水體的主要影響源。對因水動力不足引起藻類過度生長造成透明度消失的黑臭水體,通過清淤疏浚、局部小微水體水系連通等措施增加水動力,控制黑臭水體形成。到2023年,整治完成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的黑臭水體;到2025年,整治完成已排查出的全部黑臭水體。

第十五節  推動工業廢水治理

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或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進入市政污水收集設施的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和評估,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評估可繼續接入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水許可和排污許可。工業企業排污許可內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類型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單位和相關部門監督。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加強對接入市政管網的工業企業以及餐飲、洗車等生產經營性單位的監管,依法處罰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為。

加強特征污染物監管。針對化工園區內企業排水含鹽量高、特征污染物多的特點,開展排水特征污染物治理專項行動,將特征污染物與含鹽量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日常監督各環節,實行全鏈條監督。園區內農藥、醫藥、染料等三類中間體項目,需完善廢水脫鹽裝置并正常運行,加強雜鹽產量與廢水排放量之間關聯性監管,防止企業以水帶鹽排放。組織對主導產業為農藥、原料藥制造、染料、印染、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園區開展工業廢水綜合毒性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各工業園區制定廢水綜合毒性(重金屬、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管控方案,建設廢水綜合毒性監測設施、監管預警平臺。

補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短板。各工業園區管理機構對所在園區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濃度、處理水量、排污口位置、納管企業排污情況開展調查并進行現狀評估。對超負荷或接近滿負荷的,要實施新改擴建;對不能穩定達標的,要實施提標改造;對工業廢水收集管網不完善的,要實施收集管網及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六節  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

查清排水管網底數。建立污水管網排查和周期性檢測制度。按照設施權屬及運行維護職責分工,全面排查污水管網等設施功能狀況、錯接混接等基本情況及用戶接入情況。逐步建立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到2025年基本實現管網資產的標準化、賬冊化、信息化、數字化管理。落實排水管網周期性檢測評估制度,建立完善動態更新機制,逐步建立以3至5年為一個排查周期、5至10年為一個檢測周期的長效機制和費用保障機制。對于排查發現的市政無主污水管段或設施,穩步推進確權和權屬移交工作。

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合理規劃建設服務片區污水收集管網,確保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和異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消除管網收集空白區。結合老舊小區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實施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或較2020年提高5個百分點。

加快推進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統籌考慮城市發展及污水直排、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等情況,科學布局城鎮污水處理廠,實現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全覆蓋。到2025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5萬方/天。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 mg/L的,圍繞服務片區管網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措施。人口少、相對分散或市政管網未覆蓋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使重點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經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達到65%。

推進初期雨水和溢流污染控制。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損修補、管材更換、增設調蓄設施、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措施,對現有雨污合流管網開展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網溢流污染。積極推進建制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鼓勵以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河入湖的涵閘、泵站等為重要節點,建設初期雨水調蓄池,減少初期雨水對地表水水質的影響,建設合流制溢流污染調蓄池,降低雨季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

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將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納入《自治區“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全面推進規劃落地實施,縣城和建制鎮可統籌考慮集中處置。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鼓勵采用“生物質利用+焚燒”模式處置污泥,將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水泥窯等協同處置方式作為污泥處置的有益補充。推廣將生活污泥焚燒灰渣作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鼓勵采用厭氧消化、好氧發酵等方式處理污泥,經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和農業利用。到2025年,城市、縣城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分別達到90%和75%。

第十七節  強化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以利通區、靈武市等養殖大縣為重點,依法編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推動種養結合和糞污綜合利用,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加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持續推動規模化養殖場建設糞污處理設施,加強規模以下養殖戶畜禽糞污防治。建立養分平衡、精準還田技術體系,對糞肥質量和施用農田土壤環境定期開展檢測和評估。嚴格畜禽養殖環境監管,嚴厲打擊變相排污等違法行為,推動糞污就地就近安全利用。到2025年,全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

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推廣養殖尾水達標排放的生產模式和技術。科學治理養殖尾水,重點對集中連片的老舊養殖池塘進行標準化改造,建設水處理設施,改造進排水系統,形成水體內部循環和尾水閉環管理系統。因地制宜實施“三池兩壩”、稻魚綜合種養以及“復合生態溝塘”、工廠化水體消殺、溫棚微生物降解等水質凈化模式,應用沉淀過濾、植物吸收、微生物分解、生態循環等技術方法,形成2-3種投資小、易推廣、見效快的符合寧夏養殖尾水治理生產模式和技術,加大推廣力度,防止面源污染。對于一家一戶面積小,相對零散的養殖場點,積極引導養殖戶通過降低養殖密度、改進水質調控方法、實施精準投喂或開展休閑垂釣等措施,達到減排、不排目標。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實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解決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鄉鎮政府所在地、村莊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區域生活污水問題。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健全運行管護機制,制定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護辦法。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

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源頭減量-循環利用-過程攔截-末端治理”全鏈條污染防治。適度優化種植結構。以縣為單位,完善農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因地制宜發展旱作玉米、小麥種植。改進種植模式。推進灌區現代化建設,開展規模化種植業污染防治試點,在引黃灌區開展農田灌溉用水和退水水質監測,采用農田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蓄積池等措施實施重點區域農田退水治理。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推廣有機肥。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監督指導試點,劃分農業面源污染優先治理區域,探索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評估工作,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一張網”。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強化農業取水許可管理,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到2025年,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

 

第六章  積極推動水生態保護

第十八節  提升水源涵養能力

嚴格重要水源涵養區用途管制。生態保護紅線內的重要水源涵養區嚴格按生態保護紅線進行管理,生態保護紅線外的重要水源涵養區依法制定準入條件,嚴格保護具有重要水源涵養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種損害生態系統水源涵養功能的經濟社會活動和生產方式,確保重要水源涵養區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功能不降低。

強化重要水源涵養區保護。以源頭集水區、水源涵養極重要區等為重點,科學開展水源涵養林建設,設立永久性標志,全面停止除必要的密林修剪外的天然林商業性采伐,主伐林區的森林采伐實行指標控制。嚴格控制載畜量,實行以草定畜,劃定禁牧區、限牧區和輪牧區。嚴格控制和合理規劃礦產資源開發,防止礦產資源開發破壞生態系統水源涵養功能。制定和實施水源涵養功能提升規劃,有序推進天然林保護、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低質低效林改造、廢棄礦山植被恢復等生態修復工程,發揮高效水源涵養作用,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態系統涵水功能。

加強重要水源涵養區監督管理。開展重要水源涵養區基本狀況、生態狀況、人類活動本底情況和其他相關基礎信息調查,建立重要水源涵養功能區基礎信息臺賬。建立水源涵養監測預警機制,每年評估重要水源涵養區面積、性質、功能變化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和多渠道增加生態建設投入機制,采取資金補助、技術扶持等措施,加強對重要水源涵養區保護補償。

第十九節  實施生態緩沖帶保護

推進河湖岸線劃界和緩沖帶劃定。加快推進全區河湖岸線劃定工作,依法依規劃定河湖管理范圍,明確河湖管理邊界。各市、縣(區)政府在岸線劃界基礎上按照國家要求開展生態緩沖帶劃定,優先劃定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三場一通道”、野生動物保護棲息地等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點湖庫生態緩沖帶。

開展河湖岸線保護與修復。實施清水河、苦水河、典農河、紅柳溝、渝河、茹河、涇河、葫蘆河等重點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對與規劃不相符的各類生產、生活、經營、建設等活動,依法依規開展清理整治。強化岸線管控,嚴格落實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岸線利用項目建設必須符合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與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符的一律不得許可,切實保障河勢穩定和防洪、供水、航運及生態安全。按照生態優先、自然修復為主的原則,對河湖緩沖帶進行生態修復,加強生態緩沖帶攔截污染、凈化水體,提升生態系統完整性等功能。到2025年,全區新增修復河湖生態緩沖帶65.6公里。

加強重點河湖保護與修復。加強重點河流治理,突出清水河、苦水河、葫蘆河、茹河、渝河、涇河等支流,聯動推進水土治理、污染治理、水源涵養、生物平衡、生態經濟,綜合治理水質量變差、水生態受損、水資源減少、水循環受阻、河湖岸線破壞問題,改善全流域生態環境系統。加強重點河湖治理,實施沙湖、閱海等河湖生態修復與綜合治理工程,增強河湖生態調節能力,促進河湖生態系統健康。

第二十節  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

科學開展增殖放流。科學確定放流種類,合理安排放流數量,加快恢復水生生物種群規模。建立健全放流苗種管理追溯體系,嚴格保障苗種質量。加強放流效果跟蹤評估,開展標志放流和跟蹤評估技術研究,為增殖放流效果評估提供技術支撐。嚴禁向天然開放水域放流外來物種、人工雜交或有轉基因成分的物種,防范外來物種入侵。

全面加強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水生生物名錄和保護等級,依法嚴懲破壞重點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境的違法行為。針對不同物種的瀕危程度和致危因素,制定保護規劃,完善管理制度,落實保護措施,開展一批珍稀瀕危物種人工繁育和種群恢復工程,全方位提升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和水平。


 

第七章  著力保障河湖生態用水

第二十一節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強化用水強度約束。加強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健全區、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用水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強化用水定額管理,根據各地水資源承載能力,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到2025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下降1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在72.84億立方米以內。

實施用水全過程管理。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的水資源論證工作,建立與水資源承載力相適應的經濟結構體系及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完善重點行業企業供用水計量體系和在線監測系統,加強對重點用水戶、特殊行業用水戶的監督管理。以縣為單元,加快推進各領域、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到2025年,全區50%以上縣級行政區達到節水型社會標準。

推動農業節水增效。落實以水定地,合理控制灌溉規模,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加快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分區域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因地制宜推進灌溉方式改造,壓減大水漫灌用水量和壓堿用水量。到2025年,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至0.6以上。嚴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種植,節約的水資源指標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生態用水和特色產業用水。北部引黃自流灌區,解決好稻水矛盾,合理確定水稻種植面積。中南部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優化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到2025年,水稻種植面積壓減到20萬畝。

促進工業節水減排。建立工業用水計劃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工業節水標準體系,引導企業采用節水工藝和技術,實施節水設施改造,促進水循環使用。重點取用水工業企業應建立水量在線采集、實時監測系統。到2025年,年用水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企業建成節水型企業。以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工業園區為重點,因地制宜實施節水技術改造,發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推進統一供水、分質供水、廢水集中處理回用,實現水資源梯級優化利用。

推進城鎮節水降耗。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完善城市供水管網,降低管網漏損率。到2025年,全區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開展供水管網、綠化澆灌系統等節水診斷,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已建公共建筑全面進行節水器具改造,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采用節水器具。公共綠地全面采用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開展節水型單位和居民小區創建行動。

鼓勵利用雨水和礦井疏干水。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構建自凈自滲、蓄洪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提升城市水源涵養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到2025年,海綿城市建成區面積比重達到40%。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園區建設地下雨水儲存及綜合利用設施。以寧東礦井疏干水利用為重點,加大礦井疏干水收集,拓寬利用途徑,推動礦井疏干水“應用盡用”,按照就地利用要求,將礦井疏干水優先配置于煤礦自身工業生產、生態及其他環節用水。到2025年,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礦井疏干水利用率達到90%。

加強微咸水利用。引黃灌區結合土壤鹽漬化防治,大力推進灌區微咸水和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相結合的土壤鹽漬化防治灌溉模式。清水河中游部分微咸水可用于鹽化工園區工業用水,下游微咸水或咸水用于枸杞灌溉。苦水河上游咸水與黃河水混合進行農業灌溉,提高苦咸水利用水平。

第二十二節  有效保障生態流量

積極推進生態流量管理全覆蓋。有序提出生態流量管理重點河湖名錄,推進生態流量管理全覆蓋。到2025年,生態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實,清水河、苦水河等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健全河湖生態流量保障機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明確河湖生態流量目標、責任主體和主要任務、保障措施,提高生態用水效率。結合河湖生態流量常態化監測和管控,強化監管與預警機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按照預案落實動態管理。加快建立基于河湖生態保護目標要求下河湖生態流量及過程監測體系,構建完善的流域生態流量及過程監管機制,將河湖生態流量保障情況納入河湖長制統一管理。對實施生態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庫進行清單式管理,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

加強流域庫壩調度調控。以固原市水資源高效利用工程建設為引領,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的理念和保障生態流量的要求,開展庫壩聯合調度調控。因地制宜探索通過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改善水資源分配不均而出現的季節性、區域性缺水情況,保障有生態流量管控要求的河流生態基流。

嚴禁“挖湖引水造景”。開展黃河流域人工湖綜合清理整治工作,已建、在建、擬建的以景觀功能為主且從河流取水的人造湖項目,均納入清理整治范圍。重點整治違法違規建設和審批、違背自然規律選址建設、侵占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對新建涉水項目,嚴把引黃河水項目準入關,強化項目論證和后續運行監管,加強用水、用地、環評等審查審批管理,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保項目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建立“挖湖引水造景”長效管控機制。

第二十三節  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

積極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以地級城市政府為責任主體,推進“一河(湖)一策”編制修訂,以重點河湖為統領,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等要素,“一河(湖)一策”,精準識別主要問題及其癥結,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加快美麗河湖建設,推動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使人民群眾直觀地感受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嚴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態空間管控。順應公眾對美麗河湖的向往,有針對性地實施水環境治理、生態緩沖帶建設、濕地恢復與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措施,提升河湖生態環境品質。在保障河湖岸線和防洪安全、維護河湖生態功能的基礎上,合理建設親水便民設施。

強化美麗河湖優秀案例示范引領。宣傳推廣成效好、可持續、能復制的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經驗做法。完善美麗河湖長效管理機制,持續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治理改善。積極爭創國家級美麗河湖。


 


 

第八章  有效防范水環境風險

第二十四節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建設

落實工業企業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以石油、化工、印染、醫藥等涉危涉重企業為重點,合理布設企業生產設施,強化工業企業應急導流槽、事故調蓄池、雨污總排口應急閘壩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設施,以及傳輸泵、配套管線、應急發電等事故水輸送設施等建設,合理設置消防事故水池。禁止在黃河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尾礦庫。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開展河湖底泥重金屬監測和累積性風險治理。

加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范。以黃河干流、都思兔河、苦水河流域的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中衛工業園區、青銅峽工業園區新材料基地片區、太陽山工業園區、平羅工業園區精細化工基地片區等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范為重點。實施技術、工藝、設備等生態化、循環化改造,按要求設置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開展設施、隊伍、物資一體化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加強突發性風險預防設施建設。全面調查沿河(湖、溝)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開展重點水生態環境風險源環境隱患排查,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的污染源為重點,完善重點風險源清單,逐步開展重點風險源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各自治區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尾水受納水體下游、水源地上游,建設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設施,控制事故排水影響范圍不擴大。根據突發水環境事件評估結果,對跨越重要地表水體的道路、橋梁應設置、完善應急防護措施,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時的引流、攔截污染物能力,防范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加強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體風險防控,強化寧東基地、鹽池縣石油開采區環境風險管控。

第二十五節  提升環境風險預警能力

加強環境風險調查評估。以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取水口和農灌引水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產養殖區,天然漁場等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評估,開列風險源清單,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自2021年起,以化工、石化、制藥、造紙和冶煉、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等重點企業和工業集聚區,開展河湖底泥、灘涂重金屬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風險調查與評估,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成累積性風險基礎數據庫。

加強飲用水水源預警體系建設。針對地表水型水源地存在化工園區、跨河橋梁多、危險化學品運輸泄漏等突發性環境風險隱患,開展飲用水水源風險防范應急體系建設。自治區牽頭建立跨行政區的預警體系,以黃河干流的中衛市河北地區城鄉供水工程、銀川都市圈城鄉西線供水工程、銀川都市圈城鄉東線供水工程為重點,依托“十三五”期間建設的水質自動站,建立黃河干流城市水源地水質預警體系,新建黃河甘寧省界斷面自動站,完善下河沿、清水河泉眼山、紅柳溝入黃口水質預警功能,確保出現水質異常時及時響應處置。

第二十六節  強化環境風險應急處置

健全流域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自治區建立黃河干支流上下游省(區)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各地級市建立黃河支流、重點入黃排水溝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按照“預防為主、共保共治、上下游聯動”原則,加強流域上下游各級政府、部門協作,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加強研判預警、攔污控污、協同處置、糾紛調處、信息通報、基礎保障等工作。

提升水生態環境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監測預警和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重大水生態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響應。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協調聯動為主線,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部門聯動,統一應急預警和聯動執法響應,在做好各自行政區域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流域聯防聯控應急機制,打破行政區界限,保障飲用水安全、預防和解決流域突出水環境問題。強化全區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能力建設,大力推廣“南陽實踐”,通過落實“找空間、定方案、抓演練”三個要素,制定流域“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利用五年時間提升全區涉水源地河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環境敏感目標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能力。


 

第九章  加強“一帶三區”保護修復

第二十七節  建設黃河生態經濟帶

強化“一帶”綜合治理。以黃河干流為主軸,以主要排水溝沿線污染綜合治理為重點,著力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按照“控源截污、生態修復、末端提升”的系統治理思路,加快推進人水和諧共生、美麗宜居適度的生態城市帶建設,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核心帶。

構建沿黃綠色生態廊道。把黃河生態系統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統籌河道水域、岸線和灘區生態建設,推進黃河灘區生態修復,實施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打造集防洪護岸、水源涵養、生物棲息等功能為一體的沿黃綠色生態廊道。完善河道兩岸濕地生態系統,科學推進河湖濕地水系連通,加強黃河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

專欄1  黃河生態經濟帶綜合治理重點任務

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沙坡頭區、中寧縣、利通區、青銅峽市、靈武市、銀川市、石嘴山市開展管網摸底工作,對城市建成區內管網空白區進行補短板,城鄉結合部適宜納管的鄉鎮、村莊應配套建設集污管網,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中衛工業園區、寧夏中寧工業園區、寧夏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一、寧夏吳忠金積工業園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嘴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羅工業園區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做到企業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加快污水處理設施擴容改造。中衛市加快第三污水處理廠建設,解決寧鋼大道以東農產品加工園區、物流園區、柔遠鎮、鎮羅鎮等的污水收集、處理問題。青銅峽市加快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一污水處理廠二期、三期擴建工程,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解決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一污水處理一期工程超負荷運行和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三影響青銅峽市一污穩定運行問題。吳忠市加快推進第四、第五污水處理廠建設,補齊清水溝以東及高鐵站片區污水收集處理空白。石嘴山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解決一期超負荷運行問題。

控制溢流污染。沙坡頭區、中寧縣、利通區、青銅峽市、靈武市、銀川市、石嘴山市根據管網特點,開展溢流污染控制,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增設調蓄設施、雨污分流改造、初期雨水凈化等工程措施,削減合流制管網溢流污染頻次,降低對水環境影響。

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沙坡頭區、中寧縣、利通區、青銅峽市、靈武市、銀川市、石嘴山市城市建成區內機關、學校等人口密集區,推廣分布式中水回用設施,所產生污水就地凈化后用于綠化,降低末端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壓力,2022年底前,上述城市建成分布式再生水回用設施不少于2套;銀川市開展第一再生水廠建設工程,中寧縣開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中水回用主線管網建設工程,解決中寧縣再生水利用率低的問題。其余使用熱電聯產供熱的城市,就近將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中水作為熱電聯產冷卻水使用。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沙坡頭區、中寧縣、興慶區(月牙湖)、平羅縣(河東)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調查工作,摸清養殖量及糞污產生、處置底數,開展種養結合模式下的糞污還田土地承載力評估,對于配套土地不足的,控制糞污還田量,減少農田面源流失,多余糞污通過制作有機肥外售等途徑解決,服務畜禽養殖業高質量發展。

深化入黃排水溝治理。鞏固現有重點入黃排水溝治理成果,開展已建成人工濕地提質增效,確保穩定發揮效益。在現有入黃排水溝治理的基礎上,將治理向入黃排水溝的支溝(分溝)延伸,對支溝(分溝)上的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口,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逐步優化合并接入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生活污水排污量較大的支溝(分溝),在合適地段建設人工濕地穩定支溝(分溝)水質。通過建設生態溝道、污水凈塘、人工濕地等氮、磷高效生態攔截凈化設施,加強農田退水循環利用。

第二十八節  加強“三區”生態修復

強化北部綠色發展區生態修復。全面完成賀蘭山自然保護區綜合整治,加強水土流失治理、礦山綜合治理、林草植被修復,持續強化賀蘭山水源涵養功能;以沙湖、閱海(含典農河)、鳴翠湖等湖泊為重點,開展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和湖泊健康評估工作,在評估的基礎上開展水生態系統修復,力爭在2025年實現湖泊水生態結構合理、系統穩定。

加大中部封育保護區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強中部羅山生態功能建設,通過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生態系統修復等國家和自治區重點生態工程,增強羅山水源涵養功能。以苦水河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加快流域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和工業污染控制,開展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新建奶牛養殖園區污水處理廠,降低流域內工業和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強度。

提升南部水源涵養區功能。實施六盤山河源水源涵養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加強林業生態防護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天然林保護,采取封山育林、草原植被修復等封育保護措施,提高林草綜合植被覆蓋度和水源涵養能力。以清水河、葫蘆河、渝河、茹河、涇河、蒲河、洪河等7條支流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著力增強六盤山天然水塔和生態綠島功能,加強小流域綜合治理,源頭區以外河段,開展水生態系統修復,提高河流自凈能力。到2025年,再營造水源涵養林30萬畝,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4000平方公里。

專欄2  “三區”生態保護修復重點任務

北部綠色發展區。開展沙湖、閱海(含典農河)、鳴翠湖等天然濕地湖泊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和河湖健康評估工作,核算沙湖、閱海(含典農河)、鳴翠湖等重點湖泊生態需水量,將生態需水量納入每年年度用水計劃,確保濕地面積不縮減、服務功能不降低。沙湖重點開展水生態系統長期監測工作并評估生態服務功能,依據監測研究成果開展水生態修復工作。閱海(含典農河)、鳴翠湖在評估生態服務功能的基礎上,開展自然修復為主、人工誘導為輔的水生態修復工程。

中部封育保護區。以苦水河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開展吳忠太陽山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工程,實施五里坡奶牛生態養殖基地污水處理廠、孫家灘奶牛養殖園區和靈武白土崗奶牛養殖片區糞污綜合利用建設。開展苦水河本底氟化物超標原因研究,識別氟化物來源、遷移途徑及對水質影響的貢獻。開展苦水河流域綜合整治,降低流域水土流失強度,對沖刷、塌岸等河段進行砌護。

南部水源涵養區。開展清水河、涇河、葫蘆河、洪河、茹河、渝河河源區生態修復工程。開展水資源利用現狀評價,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林草灌溉體系建設。清水河流域,新建庫壩連通調控工程,保障河流生態流量。涇河流域,實施涇源縣城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凈化、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葫蘆河流域,實施夏寨水庫和張家咀頭水庫庫壩連通調控工程,保障葫蘆河中游不斷流。洪河、蒲河流域,開展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確保水質達標。茹河流域,新建彭陽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降低城鎮生活源排放強度,保障茹河水質達標。渝河流域。鞏固現有治理成效,對支流開展封育保護,確保生態基流不降低,實現人水和諧目標。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節  強化組織領導

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按照本規劃工作要求,分別制定地方規劃,確定工作任務和規劃目標,統籌做好項目落地、資金籌措及使用、推進實施等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水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第三十節  健全工作機制

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建立系統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水資源高效利用和水生態保護修復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的水生態保護治理體系,推動水環境管理向精細化、精準化方向發展;與上下游省區建立黃河干流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黃河流域寧夏段干支流及重點入黃排水溝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水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管理、技術支撐和資金保障體系。督促市縣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和人工濕地運行保障機制。

第三十一節  加強監測監管

加強地表水監測網絡、水生生物、河湖生態緩沖帶等水生態監測網絡建設,實現黃河干支流、重要水功能區、水生生物等水生態監測全覆蓋。探索建立水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移動執法等信息化手段,嚴格水污染防治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形成流域共防、共治、共管的良好格局。

第三十二節  嚴格考核問效

完善規劃實施監督機制,及時發布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加強規劃實施評估考核,把主要任務和目標納入自治區效能考核。定期組織調度,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對規劃目標任務進行科學調整。

第三十三節  落實資金保障

明確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方向,積極爭取中央水生態環境保護、國家發展改革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等項目資金支持。各級政府將水生態環境保護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斷加大對流域系統治理、水體污染治理、水源涵養、水質安全和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投入力度。自治區財政按照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要求,統籌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資金給予引導支持。落實市縣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水污染集中治理設施保障機制,提升長效化運行和維護水平。加快推進排污權、用水權市場化交易,落實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基金,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水生態保護。

第三十四節  加大科技支撐

依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和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加強水生態環境智庫、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創新平臺建設。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科研機構在基礎研究領域的主體作用,吸引東部高校院所與我區共建研發平臺或設立分支機構。聚焦水生態保護修復、水環境污染治理、水資源綜合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統籌推進基礎研究,解決關鍵科學問題,形成源頭減控、過程阻斷和末端治理的治污技術集成模式和體系,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在精準治污中的作用。圍繞“五水同治”等重點污染治理任務,編制綠色先進適用科技成果指導目錄,利用東西部科技合作機制,積極開展生態環境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和轉移轉化,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水生態環境治理與技術轉化模式。

第三十五節  加強信息公開

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全區飲用水水質狀況和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大自治區各地級市、縣級城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公開力度,推動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明確信息公開要求,做好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使水生態環境得到全社會全方位的保護。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暢通并發揮舉報熱線、微信、網絡等舉報投訴渠道的作用,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做到民意暢通、回應有力。

第三十六節  實施重點工程

規劃項目由各地自主推進實施。各市縣(區)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有關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組織設計和篩選工程項目,提前謀劃并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提煉政府事權的重大工程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庫,作為規劃項目實施。

  

附件

1.“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目標表

2.“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目標表

3.“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表水區控斷面水質目標表

4.“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目標表

5.“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重要水體生態流量目標表

6“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項目表

7.“十四五”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工濕地建設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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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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