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廣東省財政廳發布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的通知,合計8.6億元,其中廣州市和汕頭市各4.3億元。詳情如下: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的通知
粵財建〔2021〕54號
廣州市、汕頭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21〕338號),現將2022年中央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資金提前轉下達給你們(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此項資金請列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節能環保支出-污染防治-水體”。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你局收到本通知后,會同當地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盡快制定資金安排方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報送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請你局會同地方業務主管部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于2023年2月1日前將報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請盡快將本次提前下達資金分配至有關單位和財政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附件:1.2022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中央補助資金預算提前下達表
2.2022年城市管網及污水處理中央補助資金預算提前下達績效目標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11月20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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