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發布徐州市區奎河污水處理廠及金山大溝、姚莊大溝片區雨污分流工程項目資格預審結果公告,15方社會資本通過資格預審。
該項目主要投資內容為新建奎河污水處理廠及金山大溝、姚莊大溝片區雨污分流工程,計劃合作期30年,其中建設期2年,總投資概算196548.70萬元。公告顯示,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資格預審,聯合體中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3名,該項目接受境外企業參與資格預審。
主要建設內容:
新建奎河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約52.23km2,為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為20萬m3/d,投資概算為139053.59萬元;
雨污分流工程:包含2個排水片區的新建雨水工程、新建污水工程、合流管涵改雨水管工程、合流管涵改污水管工程、老小區雨污分流工程、初雨控制工程和奎河截污管修復、新建工程,投資概算為57495.11萬元。
運作方式:
項目采用BOT的運作模式。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權徐州市新水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徐州常清水務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的立項核準主體,進行前期項目運作,目前徐州常清水務有限公司已委托設計單位承擔項目設計工作,且開展了極少部分子項目的建設施工。該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擇社會資本方,并由徐州市新水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和中標社會資本方共同簽署《增資擴股協議》,雙方按照國資委等部門要求在確定評估基準日且履行資產評估程序并經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后,共同改組PPP項目公司(徐州常清水務有限公司)。
處理工藝:
污水處理采用“預處理+AAO生反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濾池+加氯接觸消毒”工藝;污泥處理采用“重力濃縮+離心脫水”工藝,含水率不超過 80%;臭氣處理采用生物法除臭工藝。
執行標準:
在項目合作期內,項目公司需執行《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考核標準2010版》、《徐州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考核細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 68-2016)、《城鎮排水管道檢測與評估技術規程》(CJJ 181-2012)等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并滿足本項目績效評價要求,且污泥處置滿足屆時相關單位的要求。
基本服務標準及要求
A 污水處理標準
根據《新建奎河地下式污水處理廠初步設計》,本項目設計進水水質標準如下:
新建奎河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奎河,為保護奎河水質,本工程出水執行“準Ⅳ類”標準(BOD5、COD、NH3-N 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Ⅳ類,TP 執行Ⅴ類,TN≤10,SS≤10)。項目設計出水水質標準如下:
B 污泥處理標準
污泥處理以減量化為主,同時需確保廠內污泥不落地,污泥經濃縮脫水處理后(污泥含水率<80%)短存在污泥料倉內,由車輛定期外運集中處置。
C 臭氣處理標準
本工程位于GB3095二類區,根據工藝要求,須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二級標準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中的嚴者。
D 中水回用標準
根據規劃要求,再生水回用規模為5萬m3/d。再生水水質需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 T18920-2002),下一步由政府方選擇確定中水回用體系的投資和運營單位。
15方入圍社會資本名單
(排名不分先后)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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