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2020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
此次復核的環評文件共涉及24個省(區、市)各級審批部門審批的101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經復核發現,8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遺漏評價因子、降低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縮小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或結果錯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因子不符合相關規定、環境要素現狀調查與評價內容不全、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所提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質量問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規定,對相關的7家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及9名編制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和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對8家建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對2家技術評估單位和8個審批部門予以通報。
自2019年11月1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辦法》施行以來,生態環境部已分4批對45份環評文件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累計對38家次和52人次的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采取失信記分管理措施,并與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聯動,將2家單位和2人列入環境影響評價失信“黑名單”,將6家單位和3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單,已初步形成以質量為核心、以信用為主線的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后監管態勢,強化了對環評文件編制中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行為的震懾和警示。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關于加強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通過對環評文件質量問題的責任追究和信息公開,促進建設單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和技術評估單位、審批部門等各方進一步提升環評工作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保障環評制度的順利實施。
通報全文如下:
關于2020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單位和人員: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強化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后監管和審批業務指導,我部組織開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共涉及24個省(區、市)各級審批部門審批的101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現將復核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函告如下:
經復核發現,8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遺漏評價因子、降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縮小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或結果錯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因子不符合相關規定、環境要素現狀調查與評價內容不全、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所提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質量問題。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二十條相關規定,對7家環評文件編制單位以及9名編制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和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對8家建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對2家技術評估單位以及8個審批部門予以通報。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情況詳見附件。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上述環評文件審批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審批工作質量,加強對環評文件編制的監督指導;相關生態環境部門應當針對復核發現的問題,加強后續監管,督促建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產生重大影響。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7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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