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項目合作內容包含投(融)資、建設(設計、施工)、運營維護、移交等工作,歸屬于BOT大類,在項目方案中顯示運作模式為BOT模式。
1.4建設內容: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收集系統、主管網系統(包括提升泵站)、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智慧化管理設施。
本項目根據運作模式分為新建設點處置村項目、新建納管處置村項目和移交運營處置村項目。其中新建設點處置村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收集系統、主管網系統(包括提升泵站)、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智慧化管理設施;新建納管處置村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收集系統、主管網系統(包括提升泵站);移交運營處置村項目建設內容僅包括智慧化管理設施。
不同系統的具體建設內容如下:
(1)收集系統:包含戶內收集系統、出戶管(排出管)、接戶井、隔油井、連接用水設施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統主要收集農戶廚房污水、衛生間洗滌洗浴污水及糞便污水等。
(2)主管網系統:結合農村地勢情況和農居分布形式布置污水收集管網,主要以自流的方式敷設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及尾水排放管道。個別村莊不具備管道自流敷設的,還涉及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設。
(3)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因地制宜地確定項目實施范圍內農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科學確定接入到城鎮污水處理廠實行集中處理的村莊,合理安排相對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村莊的布局,并根據調查的污水量,確定處理規模,根據尾水的排放去向與上級文件的要求確定排放標準與相應的處理工藝,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本項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分為集中式處理和分散式處理兩種類型,同時根據實施條件建設污水分質收集、糞尿衛生返田進行處理設施尾水資源化利用等。
出水水質執行《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T3462-2018),獨立污水處理設施中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處理設施出水執行一級A標準,其余執行一級B排放標準;處理規模≤2噸/天的分散式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考核總磷指標。項目建設內容技術標準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設計文件為準。
集中式處理方式采用“生物接觸氧化+人工濕地”處理工藝。分散式處理方式采用“凈化槽工藝”,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設計方案為準。
根據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污水處理設施的尾水達標后排入附近河流水域,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在有灌溉條件的村莊,增設尾水灌溉設施。
本項目產生的污泥由項目公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污泥的處置方式應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污泥處置相關運輸費和處理費已包含在項目經營成本中,由項目公司承擔。
(4)智慧化管理:運用信息化的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項目實施范圍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對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處理效果和維護質量等進行監控。
1.5產出說明
(1)服務人口
本項目的建設為六合區9個街鎮90個行政村2513個自然村,12.7萬戶居民,48.4萬人口提供污水處理服務。
(2)農村污水處理能力
本項目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形成的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為1.72萬噸/天,其中雄州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20萬噸/天;龍池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15萬噸/天;龍袍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19萬噸/天;橫梁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22萬噸/天;金牛湖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21萬噸/天;馬鞍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33萬噸/天;程橋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14萬噸/天;竹鎮鎮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14萬噸/天;冶山街道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能力0.14萬噸/天。
(3)項目建設內容技術標準
①本項目建設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執行《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T3462-2018),獨立污水處理設施中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處理設施出水執行一級A標準,其余執行一級B排放標準;處理規模≤2噸/天的分散式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考核總磷指標。項目建設內容技術標準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設計文件為準。
集中式處理方式采用“生物接觸氧化+人工濕地”處理工藝。分散式處理方式采用“凈化槽工藝”,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設計方案為準。
②智慧化管理系統所包含的智慧功能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建設,相關內容至少應具備以下條件:
1)進出水水量動態反饋;(安裝流量計)
2)設備運行技術參數動態反饋;(在控制系統中就要考慮接入端口)
3)數據平臺的存儲、記錄、上傳;(通過信號遠程傳輸)
4)站內動態視頻監控;(視頻監控)
5)具備接入區污水智慧大平臺等應用功能。(和現在街鎮平臺以及以后水務平臺兼容)
(4)項目運營范圍
本項目的運營范圍包括2個方面:
①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村莊(新建設點處置村和新建納管處置村)的運行維護范圍為污水處理站運行管理和管道系統的運營維護,包含污水處理設施、管道、提升泵站、智慧化管理系統、以及污水處理站點環境衛生的清潔、綠化植被的養護等,并承擔其藥劑、用電、人工、污泥處置、設備更換、更新維護、管網泵站維護、清淤等費用;污水站外部分的化糞池、隔渣井的清掏,由農戶負責維護。
②移交運營處置村莊中移交給項目公司運營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管道的運營維護。
(5)項目運營維護技術標準
項目運營維護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南京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技術導則》,管道維護和檢查的安全要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CJJ6-2009)的規定。
相關運營維護要求參照《南京市六合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節7.2所述。
上述產出說明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設計文件為準。
1.6項目回報機制:本項目的建設為農村居民提供污水處理服務,本項目實施后可以取得向居民收取污水處理服務費的收入,但是該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且由政府方負責收取,因此本項目回報機制表現為政府付費。政府方按照PPP項目合同約定的績效考核方式及計算公式支付服務費。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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