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將電子行業綠色工廠創建行動引向深入,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指導下,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全國綠色工廠推進聯盟牽頭編制了18項電子行業綠色工廠評價標準。本批標準在進一步明確了評價原則、評價方法、評價指標體系、評價具體要求、評價程序和評價報告等相關技術內容,為電子制造業綠色工廠創建和評價提供了標準依據。為幫助相關企業和機構準確應用標準,現對部分標準進行解讀,供參考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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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燈是帶有一個或多個燈頭的LED光源,包含一個或多個LED模塊以及電子、光學、機械、熱組件、接口和控制器等組件,廣泛應用于節能照明。《LED燈制造業綠色工廠評價要求》(T/CESA 1096-2020)(以下簡稱“本標準”)規定了LED燈制造業綠色工廠評價的原則、方法、指標體系及要求、程序和報告等,適用于對主營業務為室內照明用LED燈生產工廠進行評價,其他LED燈生產工廠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圍繞《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及《電子信息制造業綠色工廠評價導則》(SJ/T 11744)中規定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績效等6個一級指標展開,充分考慮LED燈產品制造業的特征特性,進一步細化了29個二級指標,涉及104個具體要求。如,產品中的限用物質應符合《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GB/T 26572)規定的限量要求,并按照對應的標準進行標識并確定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產品能效應滿足《室內照明用LED產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30255)中的能效限定值并努力達到更高能效等。
為保證評價工作可操作性,本標準對“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5項綠色工廠績效指標進行細化和分級,將LED燈產品生產制造工廠的綠色績效水平分為3個級別,并給出不同績效水平對應的指標要求和評價得分。如,明確LED燈制造業“生產潔凈化”對應的“單位產品揮發性有機物產生量”指標要求分別為≤2g/千只(1級)、≤2.7g/千只(2級)、≤3.4g/千只(3級);“廢物資源化”對應的“單位產品焊料使用量”指標要求分別為≤0.12千克/千只(1級)、≤0.16千克/千只(2級)、≤0.20千克/千只(3級);“能源低碳化”對應的“單位產值綜合能耗”指標要求分別為≤70kgce/萬元(1級)、≤90kgce/萬元(2級)、≤110kgce/萬元(3級)等。
木林森、陽光照明、得邦照明、生輝照明等企業參與了本標準的研制和驗證。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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