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近日發布2019年全省環境行政處罰情況的說明。記者了解到,我省2019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07宗,作出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699份,罰款1.387億元。
據了解,為落實好行政執法事后公示制度,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瓊府辦〔2019〕10號)要求,3月16日,省生態環境廳在官網公布了2019年全省環境行政處罰情況說明。
記者了解到,我省2019年持續加大環境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合作,積極開展案件報備和信息錄入,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處罰情況。2019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07宗,作出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699份,罰款1.387億元,已結案432宗(含輻射類處罰)。
在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及相關配套辦法工作中,我省對違法排污單位實施四個配套辦法的行政處罰案件共73宗,其中按日計罰案件3宗、罰款2191.45萬元;查封、扣押案件22宗;限制生產、停產案件14宗;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34宗。同時,我省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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