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 偶然的處置
如果由于突發事件,造成可接受垃圾量突然大量增加,超過本項目垃圾處理廠的設計處理能力,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妥善處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13條 垃圾處理服務費
13.1相關定義
13.1.1月垃圾進場量
指結算當月甲、乙雙方共同計量并簽字確認運至接收點的垃圾供應量噸數。
13.1.2月無效處理量
指結算當月依據本合同第11.3.3款約定確定的處理不達標的垃圾處理量噸數。
13.1.3月有效處理量
指乙方處理達標的垃圾處理量噸數,即結算當月的垃圾進場量減去無效處理量,即:
月有效處理量=月垃圾進場量-月無效處理量
13.1.4 月超額垃圾處理量
本項目合作期內的任一運營月內,月有效處理量超過當月垃圾基本供應量時,則超出部分即為月超額垃圾處理量,即:
月超額垃圾處理量=月有效處理量-月垃圾基本供應量
其中:
月垃圾基本供應量=日垃圾基本供應量×月正常運營日數
月正常運營日數=當月公歷日數-當月暫停服務日數-當月不可抗力期間日數
13.2垃圾處理價格和調整原則
13.2.1 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甲、乙雙方在生效日確認的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噸。
運營期內如涉及到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調整的,執行本合同第13.2.2款的約定。
13.2.2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的調整原則
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按照以下約定進行調整:
13.3垃圾處理服務費
13.3.1垃圾處理服務費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別計算:
(1) 對于月垃圾進場量≤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的情形
本項目合作期內任一運營月,如月垃圾進場量小于或等于當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的,則甲方將按照月垃圾基本供應量計算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并應扣除當月的無效處理量,即:
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月垃圾基本供應量-月無效處理量)×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2)對于月有效處理量≤月垃圾基本供應量<月垃圾進場量的情形
本項目合作期內任一運營月,如月垃圾進場量大于當月垃圾基本供應量,但月有效處理量小于或等于當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的,則甲方將按照月有效處理量計算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即:
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月有效處理量×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月垃圾進場量-月無效處理量)×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3)對于月有效處理量>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的情形
本項目合作期內任一運營月,如月有效處理量大于當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的,則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中還應包含超額垃圾處理服務費,即:
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月超額垃圾處理量×超額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月垃圾基本供應量×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月有效處理量-月垃圾基本供應量)×超額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上式中,超額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當月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
13.3.2乙方按照第13.4款的約定開具發票,向甲方申請付款。
13.3.3其他約定
雙方一致同意,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對于垃圾處理項目管理出臺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屆時新標準規定執行,若是屆時出臺的新標準對于本合同相關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服務費的計算方式等有實質性影響的,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洽商具體變更調整方案,直至達成一致。
13.4開票和付款
13.4.1 賬單和發票
(1)垃圾處理服務費采用【□月付;□季付;□年付】。乙方應當在每個運營【□月;□季;□年】結束后___日內,按照第13.3.1款約定計算服務費的金額,并提交付費申請及相應的證明資料,以便甲方能夠核實上述計算結果。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費申請之日起日內完成對前述付費申請和相關資料計算結果的復核;逾期未完成復核,則視為無異議。同時,由甲方或政府方指定機構應當在乙方提交付費申請所在月份的下個運營月結束之前依據本合同項目績效評價等相關約定完成績效評價工作,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向乙方支付當期服務費。
(3)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金額的通知后___日內開具發票并提供給甲方;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3.4.1款第(1)項約定的時間提交付費申請,甲方將不承擔本合同第13.4.2款約定的遲延付款責任。
(4)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后___日內支付相應款項;所有相關費用均應按照乙方通知的開戶行、賬戶和付款方式,由甲方以人民幣向乙方支付,銀行手續費由各方自行承擔。
13.4.2 遲延付款的責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13.4.1款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則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通知;若甲方在收到該催付通知___日后仍未能支付,則甲方應在前述期限屆滿后___日內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后延期支付,并支付延期期間的資金占用利息(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 %計)。若甲方和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達成延期付款協議,由甲方每日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13.4.1款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且已逾期(自應付款日起計算)超過___個月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終止意向通知。
13.4.3有爭議金額的解決
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服務費的申請與支付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第27條約定執行。
第14條 其他經營性收入
乙方通過處理垃圾及綜合利用,產生包括但不限于【□電力;□熱力;□其他:】的產品,產品的所有權和由此獲取的收入均歸乙方所有。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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