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依規監管,營造公平環境。生態環境部出臺統籌規范強化監督工作實施方案,將原有27項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兩項。其中,我們將過去的26項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整合為一項,也就是強化監督,目前正在按照新的模式開展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與此同時,制定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堅決取消不必要的執法事項,合并涉企檢查事項。推動全國所有市、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涵蓋企業79.64萬家。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促進公平公正公開執法。
同時,推動精準實施差別化監管執法,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范、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監管頻次;對群眾投訴反映強烈、違法違規頻次高的企業加密執法監管頻次;對能力不足的企業加強幫扶指導。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的重點企業,按照環保績效水平,將企業分為ABC三大類,采取差異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預警期間,環保績效水平高的A類企業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類企業可少減排,C類企業必須加大減排力度。這是2019年我們采取的創新舉措,更好地推動引導企業綠色發展,以更高要求、更高標準來降低排放,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作出貢獻。
我再強調一下,依法依規非常重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一定要依法依規開展,千萬別圖一時痛快,不能過于理論化和理想化。我們只要把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事情做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就能打好,目標任務就能完成。盡管還有很多事情也應該做,但是如果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法規標準層面,就可先放一放。因為問題不是一天兩天積累形成的,解決起來也絕非一夜之間。當務之急是要把現有法律法規標準賦權我們、要求我們做的事情抓好落實。如果覺得其他事情確實需要做,就應該先制修訂法律法規標準。對企業來講也是如此,依法依規既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也有利于企業自身發展,否則是不可持續的,面向未來既走不順,也走不遠,更走不好,大家一定要意識到這一點。
另外,生態環保領域的“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問題,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此我們歷來態度鮮明、堅決反對、嚴格禁止,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所謂“一刀切”和簡單粗暴,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平時不作為、急時亂作為,平時不管不顧,督察檢查一來,先停再說,等到督察檢查一走,又依然故我,并且在這個過程中不分青紅皂白,不分是超標的還是達標的,也不分是與民生保障緊密的還是不緊密的。這種做法非常要不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把工夫下在平時。第二種情況是不給合理的整改時間。有些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積累是一個過程,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要給解決問題的時間。比如,有些企業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要給它時間進行整改實現達標,需要一個月給一個月,需要三個月給三個月,需要半年給半年,甚至更長時間都可以,只要企業行動起來,總比不行動好。當然,這里也希望企業意識到,給予整改時間,不是意味著生態環境部門對你們就沒有要求了,而是有要求的,到了承諾的時間,問題還沒解決,就不能怪我們了,那樣就不屬于“一刀切”和簡單粗暴了。這些話我要向大家講清楚,增進相互理解,共同把事情做好。
各地也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江蘇省出臺環保應急管控豁免“十一條”,將1118家污染排放水平明顯好于同行的企業納入豁免名單。廣東省聘請第三方技術支持單位配合執法人員,采取“邊檢查、邊培訓”的方式,對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聯網和運維等開展技術培訓。希望全國生態環境系統相互學習借鑒這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減少審批許可,釋放發展活力。做好中央本級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整合,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在深化環評審批改革方面,生態環境部先后取消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環保竣工驗收、環評機構資質管理等4項行政許可,僅保留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1項。并且,針對這一審批事項,也進行了幾乎“脫胎換骨”式的改革。3次修訂分類目錄,將79類項目從報告書降級為報告表,將49類項目從報告表降級為登記表,并通過修法將所有登記表類項目由環評審批改為網上告知性備案,超過80%的項目無需審批,網上填報信息平均用時10分鐘。同時,積極服務企業投資項目落地,今年1-10月,全國完成17.5萬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其中大部分是民營企業項目,涉及投資14.5萬億元。可以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生態環境系統大力推動、效果明顯。
在“放”的同時,更加注重做好服務。一是建立“三本臺賬”。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對接,建立了國家、地方、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環評“三本臺賬”。對列入臺賬的重大項目,定期調度,專題協商,提前介入,加快審批。二是主動上門對接服務。主動赴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能源局、鐵路總公司等部門及有關省份走訪對接,了解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著重推進的年度重大項目情況,確保環評服務精準發力。三是開辟綠色通道。對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專門開辟綠色通道,提前對接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環評文件編制完成后即到即受理評估即審查批復,盡量縮短審批時限,除特別復雜項目外,審批時限壓縮一半。
生態環境部與全國工商聯簽署的合作協議也提到,全國工商聯可以把掌握的民營企業遇到的生態環保方面困難和問題轉交生態環境部研究解決。這里,我希望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與工商聯都建立這樣的機制,及時將企業在生態環保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告知生態環境部門,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協調解決,全力以赴做好支撐保障。
各地也積極減少審批許可事項。如浙江省全面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和省級特色小鎮環評編制時間平均縮減65%,編制費用平均降低55%;省級67個辦事事項實現“跑零次”。山東省、安徽省等實施并聯審批、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平均時間比法定時限減少一半以上。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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