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勵采用焙燒煙氣、工藝廢水對氰化尾渣進行無害化處理等以廢治廢技術。
4.精煉過程產生的冶煉渣宜返回生產流程再次利用。
(四)其他污染防治
1.噪聲污染防治
(1)應通過合理的生產布局減少對廠界外噪聲敏感目標的影響。
(2)對于噪聲較大的各類風機、破碎機、球磨機等應采取隔振、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
2.生態保護
(1)采礦、選礦工業場地應選擇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的場所(位置),礦山開采企業應采取種植植被或其他措施,減少水土流失。
(2)露天開采礦山宜采用“剝離-排土-造地-復墾”一體化技術。
(4)新(改、擴)建及固定設施建設項目應充分考慮有利于礦山生命周期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及生態恢復的技術及方案。
(5)尾礦庫閉庫后應進行生態修復,且根據環境風險評價結果確定修復目標,尾礦庫場地修復完成后用于土地利用時應符合相關規定。
四、二次污染防治
(一)應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管理,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對儲存、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車間和存在泄漏風險的裝置,應設置防滲事故泄漏液收集池,并配套相應無害化應急處理設施。
(二)宜采用臭氧法、雙氧水法、壓榨-反洗-凈化法等二次污染少的方法對回填用氰化尾渣進行預處理。禁止采用因科法、氯氧化法和降氰沉淀法作為氰化尾渣回填的預處理工藝。
(三)在礦石、采礦廢石及采選過程浮選尾礦運輸過程中,應對運輸車輛采取防塵、防遺撒措施。
(四)氰化尾渣應單獨運輸,進行汽車運輸過程應采取防揚塵、防雨、防滲(漏)、防遺撒措施。運輸車輛離開氰渣場地前應對車身進行清洗,清洗后廢水應收集后無害化處理或返回生產過程綜合利用。
(五)尾礦庫應采取干灘遮蓋、灑水降塵或分散排礦、設置截排洪溝渠、設置擋風抑塵墻(網)等防止尾礦流失或尾礦粉塵飛揚的措施。
(六)尾礦庫應按照貯存尾礦性質進行合理防滲,并在壩外設置尾礦庫滲濾液收集設施及滲濾液應急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鼓勵研發的污染防治技術
(一)智能化礦山開采技術。
(二)礦山井下無軌設備尾氣減排及處理技術。
(三)浮選尾礦干排,浮選廢水生產車間處理回用技術。
(四)金礦無氰提金及清潔氰化提金技術。
(五)廢雜金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技術。
(六)含砷金精礦(金礦石)焙燒煙氣的濕法除砷工藝技術。
(七)含汞含金物料(包括廢雜金)冶煉廢氣脫汞技術。
(八)尾礦中有價組分分選回收技術。
(九)高濃度全尾砂充填技術。
(十)金礦石氰化尾渣或浮選尾礦作為建材或井下充填原料綜合利用技術。
(十一)建設期、運營期、服務期滿后礦山全生命周期的可跨界服務的資源轉型技術。
(十二)氰化物應急預警和原位快速處置技術。
術語解釋:
(1)金礦采選:指金礦開采和金礦物理選礦的活動,物理選礦如重選、浮選等。
(2)金冶煉:指用金礦塊礦(破碎后的金礦石)、金精礦、含金物料提煉黃金的生產活動。包括濕法和火法黃金冶煉。
(3)廢雜金:指金屬狀態的含金廢料、廢件等。
(4)氰化尾渣:指含金物料經氰化浸出、固液分離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金礦石氰化尾渣、金精礦氰化尾渣和堆浸氰化尾渣。
(5)臭氧法:也稱臭氧氧化法,指利用臭氧氧化去除廢水或氰化尾礦漿中所含氰化物等污染物的方法。
(6)雙氧水法:也稱過氧化氫氧化法,指在堿性條件下,以過氧化氫為氧化劑、銅離子為催化劑,去除廢水或氰化尾礦漿中氰化物的方法。
(7)因科法:也稱二氧化硫-空氣法,指在堿性條件下,以二氧化硫和空氣的混合物為氧化劑、銅離子為催化劑,去除廢水或氰化尾礦漿中氰化物的方法。
(8)氯氧化法:指利用氯系氧化劑氧化去除廢水或者氰化尾礦漿中氰化物,使其分解成低毒物或無毒物的方法。
(9)降氰沉淀法:指利用化學藥劑與廢水或氰化尾礦漿中的氰化物反應生成沉淀,使氰化物從液相中去除的方法。
(10)壓榨-反洗-凈化法:也稱固液分離洗滌法,指通過將氰化尾渣進行水洗、壓榨、空氣吹脫等物理洗滌過程,將氰化尾渣中所含氰化物及其它有價成分洗脫出來再次利用,同時實現氰化尾渣的無害化治理的方法。
(11)難處理金礦石:指金礦石具有以下敘述特點一個或以上的屬于難處理金礦石:①金與黃鐵礦化、硅化關系密切;②金礦物顆粒微細呈包裹狀態;③礦石含有機炭類“劫金”物質;④礦石含耗氧、耗氰化物類物質;⑤金礦物表面鈍化或金以難溶化合物形式存在。
(12)選礦專家系統:指自動獲取生產信息,智能分析并模仿最好的操作人員進行控制行為的智能化控制系統。
(13)可跨界服務的資源轉型技術:在本政策中指非資源采選領域(如旅游、生態景觀等)的轉型開發技術。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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