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水務局:
為貫徹落實《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文服務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通知》(辦水文〔2018〕281號)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轉變中,圍繞上海市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的治水目標,充分發揮水文基礎支撐作用,助力上海打贏碧水保衛戰,上海市水務局編制了《加強上海市水文服務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務局
2019年8月22日
加強上海市水文服務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轉變中,圍繞上海市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的治水目標,充分發揮水文基礎支撐作用,助力上海打贏碧水保衛戰,制定上海市加強水文服務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以服務“管好盛水的盆、護好盆中的水”為目標,以完善服務河長制湖長制水文工作體系為基礎,以組織河湖水質監測、開展水質評價、組織河湖水質普查、實施重點區域河道水質監測為重點,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統籌站點布設,充實監測內容。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動態監測,加強信息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整合水文力量,提升監測能力。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河湖情況調查
2018年已完成了全市4.8萬條(個)河湖水質摸底調查,為實現到2021年全市消除劣V類水體,建立“一河(湖)一檔”、編制“一河(湖)一策”,制定相關整治行動方案提供了依據。2019年,為了檢驗全市河湖消劣成果,進一步開展全市河湖水質普查工作,由各區負責對全市約4萬條河湖開展調查,市水文總站負責對約2800條河湖開展監督性監測。
(二)完善水文監測站點
優化全市水質監測站點,在上海市河長制工作平臺中,上海市水文總站已經在市管、區管、鎮管河湖上分別布設市控、區控、鎮控監測斷面4016個,整合了市、區水務、生態環境部門已有的監測資源,建立了全市水質監測一張網。其中包含了跨區界河湖監測斷面182個,為區區界河的協同管理、合力治理、水環境質量提升奠定了基礎。
在上海市原有水質自動在線監測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完善水質自動監測站網,在等級較高的市管河道、容易造成水質惡化或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河段加大水質在線站的建設,規劃新設120個簡易水質自動監測站為全市水質預警、預報、評估,水污染應急處置提供連續、實時水質數據。其中,在蘇州河重要支流布設了36個站,實時反映蘇州河支流水質對干流的影響。
(三)充實水文監測內容
開展水生生物監測,圍繞淀山湖藍藻預警開展研究,結合人工巡查、實驗室檢測、在線監測、衛片解譯、無人機勘察等監測數據,建立湖泊水文水動力模型物質輸移基礎模型,湖泊藍藻水華物質輸移與生物量累積模型;模擬藍藻水華的空間分布現狀,預測藍藻生物量的空間分布,預測發生災害性藍藻水華的概率和時空分布;對照風險等級,發布淀山湖紅、橙、黃3級預警等級。
市水文總站在市河長辦的統一要求下,組織開展“三查三訪”水質監測,對水質檢查、第三方巡查、輿情核查、工作暗訪、熱線查訪、市民巡訪等“三查三訪”發現的問題河湖開展水質動態監測,為河湖長效管理提供依據;配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繼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
(四)提升水文監測能力
目前,市區水文機構現有水質在線自動站100多個,為了進一步提升自動測報水平和信息分析處理能力,實現全市水質在線數據共享,研究編制全市水質在線自動站共享方案,提高全市水質自動監測的信息化水平。
加強水文移動監測能力,在現有配備應急監測車的基礎上,在長江口配置應急監測船,船上配備相應的水質監測設備,加強對長江口區域水環境的監測,提升長江口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與處置能力。
開展衛星及低空無人機遙感監測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研究,彌補點源監測代表性不充分、實驗室監測費時費力的不足,實現水體水面整體監測的目標。在2018年低空遙感試點的基礎上,2019年在崇明本島南部地區開展低空遙感應用,通過無人機搭載低空多光譜成像傳感器,對監測任務范圍內河湖進行掃描,反演水質狀況。
(五)深化水文信息服務
市、區水文機構加強全市河湖水質監測,每月報送監測結果至河長制工作平臺,對監測數據每月開展會商,并將結果推送給市、區河長辦,相關河長湖長,加強信息服務,方便及時掌握河湖水質動態情況。
市水文總站根據上海市河長制工作平臺的全市河湖水質監測數據,繼續編制《上海市河湖水質狀況月報》、《關于蘇四期支流河道水質狀況報告》等水質報告,及時推送給市河長辦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河長辦。各區水文機構編制區域水質監測報告,為做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區水文機構根據實施方案要求,細化任務,落實責任,有序推進水文服務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
(二)加強經費保障
發揮市、區公共財政在保障水文工作中的作用,足額安排水文監測、設施運行維護等工作經費,確保水文監測設施運行和水文監測分析業務開展。
(三)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人員專項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引用社會監測力量參與水文監測相關工作。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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