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國土廳作為廢棄礦山治理工作的整改牽頭部門,只匯總材料,不督導、不審核,整改工作進展滯后,一些礦山應改未改。濟寧市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13處礦山治理工作,絕大多數進展緩慢;泰安肥城市聶莊振棟石料廠等4處礦山,以擬保留礦權、礦山恢復開采為由逃避整改。
濱州市魯北化工園區內的金海鈦業資源科技有限公司長期違法將廠區外的一個無有效防滲措施的坑塘作為紅石膏泥漿吹填庫。無棣縣政府隱瞞不報,以罰代管,導致企業違法行為一直未得到制止。第一輪督察以后,該企業仍向該坑塘違法排放超過70萬噸的紅石膏泥漿。
三是表面整改問題比較突出。
濰坊市濱海開發區整改工作做表面文章、輕實際效果。在圍灘河污染治理工作中,不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開展控源截污,而是依賴投放藥劑進行表面治理。督察發現,開發區大量生活污水溢流進入圍灘河,企業偷排現象時有發生,河道兩岸堆存大量化工廢料。圍灘河在“撒藥治污”后,短期內水質得到改善,但1個月后水質就開始惡化。督察組在圍灘河13個點位進行采樣監測,水質均為劣Ⅴ類,耗資4700余萬元的圍灘河治污工程只是作秀一場。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萊蕪市檢查非法處置鋼渣的問題。
省住建廳對企業非法處置垃圾滲濾液監管不力,問題長期得不到糾正。“回頭看”發現,煙臺市蓬萊市、淄博市沂源縣、臨沂市臨沭縣等多地垃圾填埋場突擊處置長期積存的滲濾液,違法將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滲濾液直接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部分企業甚至將滲濾液直接外排環境。
四是假裝整改問題仍有發生。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茌平縣督察整改領導小組巡查人員先后7次發現信發集團頂風而上違規建設發電機組問題,并向縣委、縣政府作了匯報。但縣委、縣政府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業違建行為,反而多次向聊城市謊報“2017年5月以來,機組一直停止建設”;聊城市委、市政府對重點整改工作督導不力,致使企業頂風續建違規項目的行為一直得不到制止。
淄博市桓臺縣放任縱容山東博匯集團的違法排污行為,長期以罰代管,虛假上報整改情況。經查,博匯集團多年來累計非法填埋各類固廢達350萬噸。第一輪督察期間,群眾舉報山東辰龍集團非法填埋固體廢物。對此,辰龍集團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僅對填埋區域的表面進行覆土,桓臺縣明知企業弄虛作假,卻仍上報整改銷號。
第一輪督察期間,群眾舉報東營市廣饒縣甄廟村一土坑非法填埋大量化工固廢、醫療垃圾、生活垃圾問題。當地在僅清理表層數百噸垃圾后,即在清理區表層覆上建筑垃圾,以掩蓋地下填埋的數萬立方米的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和環境隱患。對如此整改,當地甚至還在《東營日報》作為正面典型進行宣傳報道。
專項督察發現,山東省采取許多措施治理大氣污染,但全省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問題依然十分突出,交通運輸污染問題嚴重,大氣污染形勢不容樂觀。
能源結構調整乏力。山東省是煤炭消費大省,2017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近4億噸,居全國首位。但部分地市減煤工作推動不力,數據嚴重失實,濱州、聊城兩市2017年8月才制定2017年度減煤方案,將減煤任務簡單攤派給濱州魏橋創業集團和聊城信發集團,工作流于表面。
壓鋼工作推進不力。原省經信委敷衍應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虛假置換,用2016年以來列入去產能任務的已壓減煉鋼產能替代新增產能;山鋼集團日照鋼鐵精品基地項目用于產能置換的594萬噸煉鋼產能沒有按要求落實到位。濱州市及沾化區現場檢查搞形式、走過場,對慶翔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違規新增產能、違法生產生鐵行為視而不見,查而不處。
油品監管嚴重缺位。山東省車用燃油質量長期得不到保障,不但影響本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也對周邊地區帶來不良影響。原省工商局、原省經信委等部門相互推諉,監管嚴重缺位,全省煉化企業違法向物流運輸企業銷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問題突出。中國化工集團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現場檢查時,還拒絕配合,并臨時編造虛假記錄。此外,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調和油的問題也未得到有效遏制,不合格油品通過非法加油點、流動加油車等渠道流入市場,是加劇機動車污染的重要原因。
部分小企業集群污染情況嚴重。濰坊安丘市111家玻璃鋼企業普遍生產工藝落后,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嚴重。萊蕪市萊城區牛泉鎮西泉河村12家石灰窯企業污染嚴重,群眾投訴不斷。東營市廣饒縣現有上百家汽車維修企業,部分企業VOCs治理設施形同虛設,廢氣直排。
督察要求,山東省委、省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讓山東山綠起來,水清起來,環境美起來”的指示要求,加快新舊動能轉換。要堅守陣地,鞏固成果,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對成品油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深化化工園區整治,加強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護,加強海洋生態治理修復,扎實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山東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山東省委、省政府處理。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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