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山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9年5月6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樓陽生省長主持,朱之鑫組長通報督察意見,駱惠寧書記作表態發言。黃潤秋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山西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山西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環境保護倒逼轉型發展,大力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山西省委、省政府認真部署推動督察整改工作,明確“整改一定要真改、為人民利益而改,寧可犧牲點國內生產總值,也要把環境保護指標提上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領辦工作機制,共領辦各類整改任務1463項。實施臺賬管理,定期調度、及時預警、適時督辦,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修訂出臺多部地方法規,制訂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出臺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責任追究與經濟獎懲兩手并重,推動責任落實。
全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基本完成。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啟動以汾河為重點的“七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治污、調水、增濕、清淤、綠岸五措并舉,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續回升,晉祠泉系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汾河沿線美化和濕地建設推進迅速;桑干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萬方、垃圾163萬方,浚河117公里,部分河流重新煥發生機。退出煤炭過剩產能6750萬噸,煤礦數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內。2018年1—10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8.8%。國家考核的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達到35個,超過考核目標要求。將生態建設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培育家庭林場、林業合作社等5000多個,推進太行山、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修復。
山西省十分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80家;立案處罰218家,罰款2356萬元;立案偵查11件,拘留5人;約談304人,問責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領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對全省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一些地方和部門新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山西省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但一些地方還沒有擺脫對“煤焦電”產業發展路徑依賴,甚至違背國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產能快速擴張。全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產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產能指標1336萬噸。省發改委、經信委2017年11月聯合印發《山西省焦化產業布局意見》明確提出“太原全市嚴禁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但僅過兩個月,兩部門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產能有其合理性為由,建議省政府同意清徐縣通過產能置換,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且太原美錦焦化等3個項目共計700萬噸焦化產能已獲備案。晉中市明知平遙縣不屬于焦化園區規劃范圍,仍對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新建焦化項目予以備案,并作為2018年度重點項目推動。
陽泉、晉城、晉中、長治等地市,作為全省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沒有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的要求。2017年,4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別增長286萬噸、123萬噸、118萬噸和56萬噸,其中陽泉市同比增加37.1%。省發改委僅對減煤方案進行備案,從未督辦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22億噸,同比增長2200萬噸,其中重工業用煤增長2254萬噸。
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太原、臨汾等地市整改方案中多處提到對其他地市的整改要求,甚至出現“對朔州、運城等地市開展省級督察”等字樣,明顯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長治市煤炭工業局2017年8月4日印發實施的整改方案,竟引用2017年9月11日和27日印發的文件作為依據;晉中市榆次區整改方案印發時間居然早于督察反饋時間。大同市將未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標任務的城區和陽高縣評為2017年度優秀縣區。太原市迎澤區、呂梁市嵐縣等地在未實施集中供熱的情況下,以大氣污染防治為名,不分青紅皂白地禁煤,影響群眾溫暖過冬。
二是責任落實不力。
長治市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制訂整改方案,簡單用山西省整改方案所列任務臺賬代替,下轄14個區縣中,10個未制訂整改方案,整改任務一交了之。市住建局擅自將污泥餐廚垃圾處置項目的建成時限由2017年底推遲到2018年底。運城市及新絳縣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高義鋼鐵公司疏于監管,企業違法違規,長期將產生的數百萬噸鋼渣隨意傾倒于村莊農地上,占用耕地37.31畝,其中橋東村填埋點距離汾河不足400米,對汾河水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省能源局對煤質管控工作履職不到位,直至2018年7月才部署設置民用潔凈煤供應點;省市場監管局沒有對散煤銷售環節管控和煤質抽查檢測工作進行部署。全省散煤煤質超標問題突出,呂梁市煤炭局對全市散煤消耗量底數不清,忻州市民用煤質管控職責不清,太原、臨汾等地市未開展散煤煤質抽檢工作。督察組隨機采集太原、臨汾等5市57個民用散煤樣品,經檢測不合格率高達53%,其中太原市12個煤樣無一合格,臨汾市10個煤樣中9個不合格。原省環保廳和原省經信委小火電機組改造工作慢作為,致使山西鋁業公司、中鋁山西新材料公司的12臺小火電機組未按期完成改造目標。
三是敷衍整改問題突出。
呂梁市及文水縣擅自將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工程完成時限由2017年底前放寬至2018年12月,直至“回頭看”時仍在試運行,每天近4000噸超標廢水排入磁窯河。現場檢查發現,還有部分高濃度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滲坑,滲坑已存儲約6萬立方米污水,監測數據顯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超出地表水Ⅴ類標準51.5倍和32.5倍,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十分突出。針對配套污泥處置設施“先天缺失”問題,文水縣政府不回應,不解決,大量污泥直接堆存在廠區周邊。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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