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農業局、林業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 加快土壤環境監測制度和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建設項目,開展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土壤與可食用農產品協同監測、大型灌區水質監測、土壤環境事故應急監測等監測制度,逐步形成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支撐。2018 年起,各項制度逐步開始運行,以洛陽市環境監測站為依托,建設豫西土壤環境監測區域中心,2019 年底前初步完成體系構架建設;2020 年 10 月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農業局、水務局、林業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強力開展土壤污染的源頭管控
6. 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監管和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加強涉鎘等重金屬企業排查整治和環境監管,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逐步進行升級改造,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限制含重金屬工業廢水進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關閉;積極推進清潔生產,減少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降低重金屬排放量;在欒川、嵩縣、洛寧、汝陽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區域,執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控制新建涉鎘等重點重金屬排放的建設項目,堅決落實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不滿足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2018 年起,開展 5 年一輪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欒川縣國家級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按照要求完成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規劃編制,洛寧縣省級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完成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工作方案編制;2020 年10 月底前,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 2013 年下降 12%。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住房城鄉建設委、水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7.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調整農業投入結構,繼續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測土配方施肥,強化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通過政府引導、企業負責、農戶配合、市場驅動,落實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制度、廢舊地膜和農藥包裝物回收處理制度、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加強灌溉水質的管理,完善以灌溉節水、旱作節水和水肥一體化為重點的農業工程措施,實施節水戰略。2018 年底前,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長率控制在 0.8%以下,農藥有效利用率達到 38.5%以上;2019 年底前,以上指標分別達到 0.4%以下、39.3%以上;2020 年 10 月底前,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全市農膜回收利用率達 90%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推廣所有蔬菜產業重點縣。
牽頭單位:市農業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環保局、水務局、供銷社、畜牧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8. 加強生活污染源管控。營造綠色人居環境,推進垃圾減量化、收集分類化和處理資源化,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城市生活垃圾收運基礎設施建設,在有條件的城市和農村,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提升污水垃圾處理水平,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標準法規,落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加強含重金屬廢物的收運與處理管理,建立全市生活源類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廢棄電子產品等含重金屬廢物的收集貯存網絡和安全處置體系。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委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9. 推進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推進一般固體廢物、廢舊產品資源化利用、尾礦(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和協同利用,開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審批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監管平臺,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實施全過程監管。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處置本省危險廢物為主,禁止轉入以焚燒、貯存、填埋為主要措施的危險廢物;加強醫療廢物環境監管,因地制宜地推進鄉鎮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理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破壞環境的行為,堅決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理處置。2018 年底前,根據省環保廳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布局規劃,完成全市醫療廢物協同處置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工作;2019 年底前,對不符合規范要求、存在環境風險的固體廢物堆存場所進行整治,并通過驗收;2020 年 10 月底前,建成一批尾礦(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完成廢棄物協同處置試點工程建設,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不低于90%、95%,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提高 10%以上。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
責 任 單 位 : 市 安 全 監 管 局 、 財 政 局 、 衛 計 委 , 各 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0. 加快尾礦庫專項整治。以保障尾礦庫周邊及下游群眾環境安全為出發點,針對尾礦庫滲漏等對土壤產生的污染強化源頭管控。開展尾礦庫安全隱患排查及風險評估;強化伴生放射性尾礦庫的土壤輻射環境監測;引導企業通過升級改造、尾礦綜合利用、閉庫銷庫等治理方式,提升尾礦庫管理水平,防范重大事故發生;通過采取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方式,優先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農田周邊地區現役尾礦庫開展整治工作,并制定、報備環境應急預案。2018 年底前,排查全市歷史遺留尾礦庫,開展尾礦庫閉庫注銷工作,推動尾礦庫用地復墾或生態恢復。完成全市尾礦庫安全風險評估,完善尾礦庫安全設施,結合重點監管尾礦庫排查結果,完成重點尾礦庫整治;2019 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重點尾礦庫治理任務。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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