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通知,印發《廣西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通知全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廣西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桂政辦發〔2018〕8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已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8年7月20日
廣西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
(2018—2020年)
為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切實改善我區水環境質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桂發〔2018〕13號),制定本作戰方案。
一、作戰目標
到2020年,長江、珠江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三類)比例分別達到100%和96%,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達到國家考核目標,地表水無劣五(V)類水體;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1%;各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設區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三(III)類的比例高于94.9%;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近岸海域國家考核水質優良(一、二類水質)比例不低于90.9%,入海河流消除劣V類水體。重點流域和湖庫、重點海域水質目標詳見附件1。
二、作戰任務
深入實施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一河一策”、“一灣一策”,以“治差水、保好水”為原則,扎實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加快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大力提升水環境監管能力。開展漓江等重點流域、良好湖泊優良水體保護,推進未穩定達標的南流江、九洲江、下雷河、欽江等流域,洪潮江水庫、武思江水庫、牛尾嶺水庫等湖庫以及廉州灣、茅尾海、防城港灣、鐵山港灣等海域的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廣西北部灣沿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等。
(一)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
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推進規范化建設,全面排查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018年12月底前,全區各設區市全面完成本級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全區各設區市全面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單一水源供水的桂林市、賀州市、來賓市、崇左市完成城市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計生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林業廳、海洋和漁業廳、農業廳、國土資源廳;設區市人民政府)
(二)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程。
1.加強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嚴格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求,加大黑臭水體整治力度,在確保無新增黑臭水體基礎上,通過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多種手段,逐步消除黑臭水體。2018年12月底前,欽州市、貴港市、百色市、賀州市、崇左市的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2019年12月底前,北海市、防城港市的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2020年起,確保各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工程長效運行,防止黑臭反彈。(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和漁業廳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2.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全面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到2020年,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其他設區市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不低于85%,全區所有城鎮具備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實現鎮鎮建成污水處理廠,運營第一年污水負荷率達到30%、第二年達到50%、第三年達到70%。對全區各設區市建成區已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2018年12月底前,桂林市、梧州市、貴港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需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桂林市、防城港市、北海市、欽州市、玉林市的縣級城市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必須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2019年12月底前,柳州市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需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2020年12月底前,南寧市縣級及以上污水處理設施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擴容改造南寧市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2020年實現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0萬噸/日。到2020年,玉林市新增(新建)5萬噸/日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新建(擴建)的縣級及以上污水處理設施必須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物價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3.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逐步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大幅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快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對新建城區,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要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做到雨污分流。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資源化利用,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全區各設區市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區內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較為完善的排水防澇設施。(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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