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創新引領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落實創新驅動“1+N”政策體系,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實施創新驅動“5511”工程倍增計劃,積極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壯大航空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積極穩妥騰退化解舊動能,破除無效供給,騰籠換鳥,為新動能發展創造條件和空間。(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十)發展先進制造業夯實實體經濟。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加快制造強省建設。深入實施工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推進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大力實施智能制造“萬千百十”工程,培育1-3個智能制造基地,實施40個左右智能制造示范項目,引導和帶動各行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牽頭單位:省工信委;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各設區市政府)
四、深化省際協商合作機制,夯實協同長效發展基礎
(十一)深化長江經濟帶省際協商合作。充分發揮長江中游地區省際協商合作機制,積極落實《長江中游地區省際協商合作十三件實事》,不斷深化武漢、長沙、合肥、南昌四省會城市會商合作,加快推進長江中游城市群融合發展,在生態環境聯防聯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場一體化建設、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方面合作取得更大成效。支持省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產業聯盟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跨區域省際交流合作活動,促進信息共享、聯合創新、產業協作、標準對接。參與建立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參與構建長江經濟帶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實現沿江各省市對評價結果互認、全流域跨部門聯合獎懲。(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十二)加強與“一帶一路”建設融合。進一步優化“走出去”區域布局,實施“國際產能合作重大專項”,搭建各類對接促進平臺,加大金融保險機構協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我省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結合我省國際物流實際,突出重點開行中亞、俄羅斯、歐洲等國家(地區)線路,保持我省贛歐(亞)班列常態化運行。(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十三)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和口岸平臺建設。積極對接國家口岸辦,引導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報關報檢,逐步實現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國家標準版全覆蓋。不斷完善贛州鐵路口岸功能,力爭國家批準九江港水運口岸擴大開放,推進國檢監管實驗區建設,其中,爭取瑞昌港區通過國家驗收,彭澤港區納入國家年度審理計劃。加快推進九江綜保區申報建設工作。(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省檢驗檢疫局;責任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五、推進生態環保體制機制建設,增強環保制度支撐
(十四)構建生態環保和綠色發展項目投融資機制。建立全省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項目庫,將十大攻堅行動中需要采用工程措施的,納入項目庫管理滾動實施。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整合省內預算內資金,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積極推進與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共抓長江大保護”戰略合作,九江第一批示范項目全面開工,逐步推廣到全流域、多領域。(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金融辦、國開行江西省分行;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十五)對接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接長江經濟帶市場準入禁止限制類目錄,落實岸線開發、河段利用、區域開發和產業發展4個方面禁止限制準入內容以及相應的管控要求,強化日常監測和監管、責任追究,對不符合要求占用的岸線、河段、土地、布局的產業無條件退出,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硬約束機制。(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各設區市政府)
(十六)加強環境污染聯防聯控。積極參與長江水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和應急預警的區域聯動體系建設,對接環保部實施的水質斷面監測預警制度,建成長江經濟帶國控和省界考核斷面水質監測站網,實行水質斷面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強化不達標水體整治。全面參與長江經濟帶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推進環境評價結果互認,開展全流域跨部門聯合獎懲。(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水利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十七)抓好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出臺《江西省關于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實施意見》,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嚴格管控各類開發活動。加快成立省級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推進環保監測執法垂管改革、贛江流域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健全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全面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推進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制度。狠抓長江經濟帶生態環保審計反饋主要問題整改,著力構建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審計廳、省編辦、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
六、凝聚共抓大保護工作合力,大力推進工作任務落實
(十八)加強統籌協調和輿論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設立工作專班或專職人員,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謀劃和綜合協調作用,堅持主要任務月度分析,進展情況季度調度,重點問題及時協調,狠抓工作任務跟蹤落實。強化各項工作事項牽頭單位的主體責任和部門督辦責任,探索實施各設區市目標責任制管理。(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工信委、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
(十九)推進環保整治綜合執法。堅持依法處置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保持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對污染環境犯罪行為打擊力度,依法從快從嚴查處環境污染案件,依法嚴肅追究企業法人責任。(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各設區市政府)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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