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一是嚴格環境準入。針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環境功能區、生態紅線區、水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單元區的生態環境特征和環境承載能力,分區分類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水環境承載能力、重點污染物總減排量、環境質量達標率等合理確定重點污染物許可預支增量。對未完成年度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的區域實行新建項目水污染物倍量消減替代。推動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建設,2018年年底前完成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
牽頭單位:老城環保分局、區農辦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老城國土資源分局,各辦事處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文件要求,2018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并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備案。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方,暫停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老城環保分局,各辦事處
三是推動工業節水?對化工、食品、制藥等行業企業用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重點用水企業數據庫。制定老城區水效領跑者行動方案,發布老城區重點行業水效領跑者標桿企業。
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區農辦
責任單位:各辦事處
4.強化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一是控制種植業污染。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減少農業面源污染。不定期開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落實情況督查指導。農業部門在推進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中,定期調度化肥、農藥施用情況,要做到技術指導到位、行動督導到位,嚴厲查處超量施用化肥、農藥行為,確保化肥、農藥施用量零增長。完成灌溉農田綜合治理年度任務。加強農村區域的河岸、堤壩、濕地等設施整治建設,防止秸稈、生活垃圾對水體造成污染。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在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嚴重的區域試行退地減水。
牽頭單位:區農辦
責任單位:老城國土資源分局、區發展改革委、老城環保分局、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二是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合理調整優化畜禽養殖結構、布局和規模,繼續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建設,2018年底前,全區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82%以上?畜禽養殖廢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向水體排放的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要求。全面核查禁養區內養殖污染,對已關閉和搬遷的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開展“回頭看”,杜絕死灰復燃。
牽頭單位:區農辦
責任單位:老城國土資源分局、老城環保分局、區財政局,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三是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農村垃圾收集處置、生活污水處理和沿河垃圾清理等為重點,全面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嚴格按照“村收集、辦轉運、區集中處理”的管理模式,做到垃圾應收盡收。采用“集中和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方式處理農村生活廢水,建設效果好、易養護、成本低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優先治理辦事處所在地、美麗鄉村試點、循環經濟試點村、農村新型社區、土地綜合整治區域、飲用水源保護區、交通樞紐和工礦企業周邊、重點河流沿岸等環境敏感區域,逐步在其他區域推進。2018年4月底前,制定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將整治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村莊,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并報市、區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對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村莊進行核查,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要充分發揮環境效益。
牽頭單位:區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區農辦、老城環保分局、區財政局,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四是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開展美麗鄉村建設試點、水美鄉村等工作。以辦事處為單位,推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實行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采用生態處理工藝,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已建設施正常運行。
牽頭單位:區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農辦、老城環保分局、區財政局,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二)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和地下水環境保護
5.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水源保護、水質監測評價“三同時”制度。強化水質凈化處理設施建設以及消毒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運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備安裝水質凈化和消毒設施設備。
牽頭單位: 區農辦
責任單位: 老城環保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衛生計生委,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6.防治地下水污染。開展加油站等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專項檢查,對加油站等地下油罐未使用雙層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滲池等有效措施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嚴格按照建設規范建設、運行。
牽頭單位: 老城環保分局、區商務局
責任單位:區安監局、老城國土資源分局、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農辦、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邙山辦事處、洛浦辦事處
7.確保地下水環境質量穩定。開展地下水點位質量監測監督工作,密切監控地下水質量變化。加大地下水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加強監管,保持地下水環境質量穩定。對因地質原因造成的相關因子超標的地下水飲用水源,供水水廠要采取相應措施確保供水水質的飲水安全。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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