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轉辦后,近日湖南省嚴肅查處湘西自治州鴻升紙業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到位、督察結束后污染反彈問題,并對相關黨政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
鴻升紙業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永順縣澤家鎮,占地4000平方米,2004年建成投產,年生產再生瓦楞紙3000噸。2007年,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目前企業有3條生產線,年產能均低于1萬噸,屬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
2017年4~5月,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先后兩次收到群眾舉報,反映鴻升紙業長期違法排污問題,督察組按規定轉湖南省辦理。永順縣委、縣政府認真對待,積極整改,對該企業主要生產設備實施查封并斷電,對企業負責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永順縣紀委對縣環保局局長等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但是,督察進駐結束后,鴻升紙業在未實施具體整改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通電恢復生產,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永順縣政府及經信、環保等有關部門,以及澤家鎮黨委、政府對企業擅自恢復生產、污染反彈行為視而不見,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當地經信部門及澤家鎮政府甚至暗中默許企業恢復生產。
為嚴格環保法紀,壓實環保責任,強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嚴肅性,湖南省依法依規關閉了鴻升紙業,并全面拆除企業主要設施設備。根據有關規定和查明事實,于2018年3月責成永順縣政府向湘西州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10名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一)對永順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宋維榮誡勉談話。
(二)給予永順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潘清海黨內警告處分,黨委委員、副局長謝長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節能與科技股負責人董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給予永順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立波黨內警告處分,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肖家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彭云斌記過處分。
(四)給予澤家鎮政府副鎮長向生行政記過處分,對澤家鎮黨委書記彭忠華、鎮長鄧發明進行約談。
中央環保督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制度安排。湘西州永順縣鴻升紙業污染反彈問題及其背后原因十分典型,教訓深刻,必須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對于在督察整改中得過且過、敷衍應對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以看得見的成效兌現承諾,取信于民。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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