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利用市場化手段,借環保稅契機,充分發揮環保稅等稅收收入的財政作用,緩解地方政府的環境公共服務投入壓力
環保稅歸為地方收入,但總體的金額不會太高。建議充分發揮其財政杠桿作用,探索通過“地方環保稅、水資源稅等稅收收入+中央財政”雙重補助的形式形成環保“種子基金”,并引入金融資本,建立以“政府保障+產業資金”為一體的專項基金,參與到各地環境保護類項目中以政府和市場合作的方式推進環境治理和生態建設。
編輯:程彩云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