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準了這個方案。根據該方案,將組建生態環境部。
3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國務委員王勇作《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王勇在說明中表示,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為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方案提出,將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農業部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和標準,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等。
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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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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