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公共廁所規劃建設。按照“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建并重、衛生適用、方便群眾、水廁為主、有利排運”的原則,進行公廁規劃建設,著力解決城市如廁難題。按老城區800米、新區500米服務半徑,實現公廁全覆蓋。老城區可通過新建、附建和公共設施開放共享等方式,解決公廁不足問題。新區按環衛設施專項規劃全部實施落地。中心城區公廁全部達到國家A級標準,公廁環境清潔衛生、設施設備良好,管理做到規范化、標準化。城市道路應設置明顯的公廁標識指引系統,推廣建設城市公廁智能引導系統,解決找廁難題。
(七)優化公共文體等設施配套。建設15分鐘社區生活圈,依托社區鄰里建設,配套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社區周邊步行15分鐘范圍內,有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和菜市場。城市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等大型公共設施免費向群眾開放,并利用“互聯網+”提高城市公共設施使用效率。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率50%以上,配套完善水、電、氣、管網、路燈等基礎設施。
(八)強力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城市功能、空間的共享,推進城市智慧生活。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礎設施監管平臺實現全覆蓋,智慧市政基礎設施占基礎設施投資比例達1%以上。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誘導、智慧停車系統,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智慧服務,每個城市都要建立涵蓋社保、公交、金融、醫療、旅游、水電氣繳費等范圍的市民一卡通(一卡通內容各城市可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增減),并逐步整合到手機端使用。促進共享經濟發展,打造智慧政務,涉民服務和審批通過網上辦理的比例大幅提高。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級管理,將市民遵守城市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和公共秩序的情況納入信用體系。
(九)加強城市特色風貌塑造。完成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和設計方案審查環節。加強城市歷史文化挖掘,劃定特色風貌街區或者歷史文化街區,編制相應的保護規劃,逐步修復完善,打造成城市的特色名片。開展歷史建筑普查并向社會公布,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嚴格保護,合理利用。加強荊楚派建筑風格應用,重大公共建筑應體現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著力治理城市環境容貌。2020年,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得到全面處理,形成長效管控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治理管線亂拉亂牽,2020年,城區主要街道蜘蛛網式架空線全部規整,新建道路(除工業園區外)、主次干道、歷史街區、重點地區10kv以下的強電和弱電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街道,管線必須入廊。治理亂停亂靠,重點整治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盲道行為,保持盲道連續性。治理亂貼亂畫,消除城市小廣告,規范城區廣告電招。治理城市老舊空間,背街小巷實現道路硬化、路燈亮化、環境整潔化。
(十)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設市城市建設1個以上綠色生態城區。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國家要求,各設市城市編制完成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成品交房,裝配化裝修。
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投資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城市建設的民生領域、綠色發展項目。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創造條件,借助“互聯網+”共享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提供的服務,提高各類公共基礎設施使用的效率。
四、推進措施
(一)量化細化標準。省住建廳牽頭,對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涉及的重點任務,按照城市規模逐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驗收標準。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縣對照標準開展評估,找出差距,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年度項目清單,明確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完成時限,經城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后,向全社會公布,報省住建廳備案。
(三)加強考核督辦。省政府每年召開全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現場推進會和總結表彰會。由省住建廳牽頭,年中開展1-2次專項督查;制定百分制考評辦法,每年由省對市(州)、市(州)對縣(市、區)實行分級考核,結果報省委、省政府,全省統一排名通報,并在省主要媒體公布。
(四)建立獎懲機制。將城市建設綠色發展工作考核排名結果運用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評價中,增加考核權重和分值,與干部提拔使用掛鉤。省財政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對排名靠前的20個城市給予獎補。對推進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城市政府領導實施約談問責。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全省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指揮部,建立省長領銜、分管副省長主抓、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推進機制。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承擔業務指導和驗收考核工作。省直相關部門立足職責,加強協調配合,上下聯動,合力推進實施。
(二)明確主體責任。各市州縣人民政府是實施城市綠色發展三年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三)有序推進實施。省財政采取專項債券、金融機構采取綠色金融等方式,支持地方城市建設綠色發展項目。各縣(市、區)要認真研究制定城市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將年度計劃實施項目納入每年的城建計劃。
(四)強化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加大宣傳引導,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城市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基礎設施共謀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綜合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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