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揚州市探索建立橫向水環境補償機制,有效鞏固了城區“清水活水”成果。為落實地方政府對本轄區水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經市政府同意,從今年1月份開始,在全市范圍內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列入監測的河流斷面從5個增至21個。昨天上午,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予以解讀。
A
經濟杠桿
倒逼地方政府加強域內河流污染治理
由于水具有流動性,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需要上下聯動,而現行環境管理體制主要是屬地監管,不少流域上下游溝通不暢,工作效率不高,嚴重制約了流域治理效果,也不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引導生態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之間、流域上游與下游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
揚州市2016年起探索建立橫向水環境補償機制,出臺了《揚州市城區河道水質交接補償工作方案》,強化各級政府對域內河道水質的責任主體意識,倒逼其加強域內河流治理。
從2016年7月起,揚州市對5個城區河道開展水質交接補償工作,截至2017年9月,共產生水質交接補償資金2455.61萬元。通過經濟杠桿方式,促進各地區開展水污染防治,在取得明顯成效的同時,也積累了豐富的生態補償經驗。
B
監測斷面
從5個增至21個,全市試行區域補償
《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的制定實施,以“誰超標、誰補償,誰達標、誰受益”為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
斷面考核指標仍然為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3大項,以揚州市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書或者2020年水質目標為準,但考核斷面增加了四倍。
2016年僅針對城區的七里河、新城河、小運河、瘦西湖四條河流,其中新城河有兩個監測斷面。而今年的《方案》共布設斷面21個,其中廣陵區2個、邗江區2.5個、開發區2個、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1.5個、生態科技新城2個、江都區3個、高郵市3個、寶應縣3個、儀征市2個。
據市環保局污防處處長劉玉林介紹,今年的斷面設置具有多個特點:首先是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既考慮了京杭運河、古運河、長江等重要水體和清水廊道控制斷面,又結合城區重要水體、內河控制斷面,同時兼顧入湖控制斷面。其次是兼顧實際、易于實施,優先選擇河流較寬、水量較大、流向相對穩定的河流設立補償斷面。第三是責任明確、便于考核。
C
補償方式
補償標準按“超標倍數×補償基數”核算
水環境區域補償如何考核?據劉玉林介紹,采取“正向補償、反向獎勵”的方式,即當補償斷面的水質劣于水質目標時,由斷面所在地補償市財政;當補償斷面水質全年均達標時,由市財政對斷面所在地予以獎勵,資金來源為各地區繳納的區域補償資金。
由市環保局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開展補償斷面水質監測活動,監測頻次為每月監測4次。補償資金按月核算,以市環保局組織監測及核定的水質、流向監測結果為依據,當補償斷面水質劣于水質目標時,以各超標考核因子濃度“超標倍數×補償基數”核算補償資金。
濃度超標0.5倍以下(含0.5倍)的,單次補償基數為1.25萬元;濃度超標0.5倍以上、1倍以下(含1倍)的,單次補償基數為2.5萬元;濃度超標1倍以上的,單次補償基數為5萬元。補償標準施行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單次補償標準分別調整為2.5萬元、5萬元、10萬元。
附: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doc
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水環境保護責任,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我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地方政府對本轄區水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誰超標、誰補償,誰達標、誰受益”為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
二、補償斷面布設原則
(一)全面覆蓋、突出重點
補償斷面分類:A類為入京杭運河、古運河、長江等重要水體和清水廊道的控制斷面;B類為城區重要水體、內河的控制斷面。
(二)兼顧實際、易于實施
優先選擇河流較寬、水量較大、流向相對穩定的河流設立補償斷面。市環保局可根據方案執行情況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調整和擴大補償斷面范圍。
(三)明確責任、便于考核
優先選擇水質污染責任明確,流向相對穩定的現有國控、省控斷面作為補償斷面。水質補償目標根據國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地表水環境區劃要求等設定,市環保局可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工作要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域調整、污染治理經濟成本等,對考核斷面、考核因子、水質目標、補償方式、補償標準等進行實時調整。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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