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莊市環保局印發《石家莊市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懲治辦法(試行)》。辦法明確,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出現超標將被處罰,超標4次及以上,將停產整治。辦法自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的,由環境保護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辦法提出,自動監測數據每半個月統計一次,根據各排污單位超標情節實施懲治:超標1次的,進行處罰、警告;超標2次的,進行處罰、約談;超標3次的,實行限產50%、處罰、媒體曝光;超標4次及以上的,進行處罰、停產整治、媒體曝光。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記入企業環境不良信用記錄。根據各排污單位超標情節,警告、約談、曝光、限停產整治等懲治措施可合并使用。全文如下: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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