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不僅工業農業的發展要靠水,水更是城市發展、人民生活的生命線。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量約2100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8%,位列世界第121位,被聯合國列入全球13個貧水國家之一;每公頃耕地水資源量約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2,約有39%的國土面積為干旱半干旱地區;全國每年缺水500多億立方米,400多個城市也就是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問題,其中110座城市嚴重缺水。
另一方面,我國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粗放、浪費用水問題普遍存在。從工業看,我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52.8立方米,是世界先進水平的2—3倍;從農業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只有0.542,遠低于0.7—0.8的世界先進水平,如果能提高0.1,就能省下300多億立方米的水,相當于三峽水庫庫容;從城鎮看,城鎮供水管網漏失率高達20%,每年損失100多億立方米的自來水,相當于我國總缺水量的20%。
與此同時,污水處理壓力巨大。據統計,2016年全國廢污水排放總量765億噸。而消耗1立方米水一般要排0.7立方米污水,也就是說節約1立方米水就可以少建0.7立方米污水處理量的污水處理設施,可以省下相應的投資、土地占用、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帶來明顯的生態和環境效益。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水資源的瓶頸制約將日益凸顯,水安全在國家總體安全中的位置也將更加重要。水資源產品價格改革事關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國家水安全,意義重大。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5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按照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總體安排,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圍繞保障國家水安全,落實節水優先方針,總體部署,分類施策,因地制宜,分步推動,不斷完善水資源價格形成機制,規范和加強水資源價格管理,初步建立起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水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對促進水資源保護和節約、人水關系和諧發展、改善水安全形勢發揮了重要作用。
分類施策因地制宜分步推動價格形成機制初步建立
水資源價格改革涉及多個環節,每個環節的情況和改革目標任務要求又各有不同,這使其成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加之歷史欠賬較多,改革任務繁重。此情此景,改革在實施中必須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必須抓住重點,分類施策,逐個擊破;必須把握節奏,分環節循序推進。
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體現水資源有償使用,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
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關于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制定原則、分類和各地“十二五”末最低標準及調整時間表,截至2015年底,各地水資源費均已按要求調整到位(詳見下圖)。
初步統計,“十二五”末,全國地下水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準每立方米約為0.8元,比2011年提高37%;全國平均地表水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準約為每立方米0.3元,比2011年提高36%。同時,在水資源費改革中,各地區分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同用途分類制定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明確地下水水資源費標準高于地表水,水資源緊缺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高于其他地區,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合理取用水,鼓勵水資源回收利用,對治理地下水超采、促進水資源節約和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效益,實現工程良性運行,建立健全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是妙方。南水北調是舉世矚目的重大水利工程,水價政策影響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在制定水價政策過程中,統籌考慮工程特點和受水區實際,出臺南水北調東線、中線工程運行初期供水價格政策,東線工程實行運行還貸水價,中線工程總體實行成本水價,既保障了工程的良性運行和綜合效益的發揮,又充分考慮了受水區社會經濟承受能力,有利于發揮水價的杠桿作用,促進受水區水資源優化配置。
針對部分中央直屬水利工程,提高其供農業和非農業用水價格,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運行和維護。在推進市場化改革方面,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創新定價模式,研究提出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水利工程建設的價格政策,明確新建社會投資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原則上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對具備條件的中央直屬水利工程實行供需雙方協商定價,在市場化改革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同時,一些地區結合實際,建立兩部制水價、豐枯季節水價、超定額累進加價等制度,健全了水價形成機制,從制度設計上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并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
城市節水 處理污水 農業用水 譜人水和諧新樂章
水流入城市,流入村莊,水同人們親密無間,成為城市居民、企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生產之珍貴資源。有序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健全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穩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水資源產品價格改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水價究竟是怎么定的?一方面,城市供水價格要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兼顧社會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通過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建立健全階梯水價制度,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同時,要推進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讓市民了解水價的制定,從而對改革給予更多理解和支持。
在城市,培養市民節水意識是重點,這需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發揮水價杠桿作用來實現。發展改革委會同住建部印發的《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詳見下圖)。
截至2016年底,全國設市城市階梯水價制度已基本建立。新的價格機制也引導、重塑著市民用水習慣,培養出節水意識。據統計,近5年來全國城市用水人口增長了近15%,用水總量僅增長11%。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