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 李干杰
環境監測是保護環境的基礎工作,是環境管理的“頂梁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環境監測改革。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由中辦、國辦印發。這是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之后,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就深化環境監測改革作出的又一項重大決策部署,為理順環境監測體制、解決環境監測中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促進環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保證。
一、深刻認識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重要意義
環境監測數據是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是客觀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實施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當前,地方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時有發生,相關部門環境監測數據不一致現象依然存在,排污單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禁不止,環境監測機構服務水平良莠不齊,導致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問題突出。深化環境監測改革,切實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復雜龐大的系統工程,環境監測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加速推進,環境監測逐步實現從手工到自動、從粗放到精準、從分散封閉到集成聯動、從現狀監測到預測預警的全面深刻轉變。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與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可以為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揮重要作用。
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是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內在要求。
環境保護工作離不開環境監測的基礎性支撐。一方面,需要根據監測數據,對生態環境形勢進行分析判斷,及時調整目標、出臺措施。另一方面,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最終也會反映到環境質量上,通過環境質量監測數據表現出來。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對于準確判斷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環境保護政策,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推動環境質量不斷改善至關重要。
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是確保政府公信力的必然選擇。
隨著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明顯提高和人民生活顯著改善,人民群眾期盼有更優美的環境,對環境質量的關注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段時期以來,環境監測數據與公眾切身感受存在差距,個別地方發生數據造假事件,嚴重影響了政府公信力。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客觀真實反映環境質量及其變化,將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增強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改善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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