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編制和修訂海洋空間規劃
按照以生態系統為基礎的海洋綜合管理的要求,依據不同海域主體功能定位,統籌安排海洋空間利用活動,優化調整海洋產業布局,構建陸海統籌、人海和諧的海洋空間開發格局。抓緊編制渤海省級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快履行報批程序,同步制定海域空間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差別化配套政策。率先啟動渤海新一輪省級海洋功能區劃修編,提高保護類、保留類海洋生態空間的占比和管理要求。開展渤海省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試點。
二、加強入海污染物聯防聯控
加強海陸聯動,全面開展環渤海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等污染源排查工作,提出非法和設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河)的清理整頓清單,形成集中排放、生態排放區域的選劃建議,推動實施整改工作。
加快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強化與近岸海域水質考核目標的銜接,以天津為示范,逐步在環渤海區域全面落實以保護生態系統、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的總量控制制度。
強化與“河長制”的銜接聯動,率先在秦皇島開展“灣(灘)長制”試點工作,盡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并在環渤海區域全面實施。
三、加強海洋空間資源利用管控
堅持生態用海,嚴格執行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生態紅線等管控措施,提高生態環境準入門檻,禁止嚴重過剩產能以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項目用海,推動海域資源利用方式向綠色化、生態化轉變。建立健全海洋開發利用活動生態補償制度。暫停選劃臨時性海洋傾倒區,啟動傾倒區規劃編制,按照科學合理經濟安全的原則,調整完善海洋傾倒區布局,禁止傾倒除海上疏浚物外的廢棄物。
暫停受理、審核渤海內圍填海項目,暫停受理、審批渤海內區域用海規劃,暫停安排渤海內的年度圍填海計劃指標,穩妥處理好政策銜接問題。深入開展渤海圍填海項目后評估工作,重點對渤海圍填海生態環境影響進行綜合評價,為制定渤海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圍填海管控措施提供依據。
四、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修復
加快海洋保護區建設,盡快將灤南濕地、萊州灣濕地等重要生態區域選劃為海洋保護區。加快建立海洋保護區分類管理制度,抓緊解決機構、人員、經費等瓶頸問題。全面開展保護區內開發活動的專項檢查,限期清理違法違規開發利用活動。盡快出臺渤海海島保護名錄。推動建立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大對海洋生態紅線區、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區域工作的支持力度。
強化自然岸線保護與修復,嚴格落實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劃定嚴格保護、限制開發和優化利用三類岸線,實施分類保護與管理。對不能滿足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的地區,必須加大海岸線整治修復力度。
進一步落實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采取退養還灘(濕)、退堤還海等多種方式,著力做好“三灣兩口”(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遼河口、黃河口)等重點區域的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編制“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的整治修復規劃、項目庫和年度計劃,加快推進已批準修復項目的實施。
五、加強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評價
加快推進“一站多能”建設,實現海洋(中心)站建設標準化、規范化。加大建設力度,著力解決縣級及以上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人員、設備、經費不足的突出問題,完善環渤海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布局。重點在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和秦皇島近岸海域等區域,建設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控系統,2017年實現新建和在用設備聯網,逐步建成渤海生態環境實時在線監測網。
開展渤海海洋生態本底調查和第三次環境污染基線調查,為制定渤海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提供基礎信息。擬訂渤海差別化污染排放標準。完善海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生態系統健康評價、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等方法。
六、加強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防控
從嚴管控渤海海上油氣勘探開發、煉化、濱海核電等涉海重大工程環境風險,全面排查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放射性污染等環境風險隱患,完善分類分級的海上應急監測及處置預案,在石化基地、油氣平臺、危化品儲存區、濱海核電設施等鄰近海域部署快速監測能力和應急處置物資設備。開展海洋環境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構建風險信息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加強赤潮(褐潮)、綠潮、水母旺發等海洋生態災害形成機理以及海洋自然災害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研究,分區分級建設海洋生態災害應急監測體系,完善海洋生態災害應急預案,提高海洋環境預警報和生態災害的監測預警水平。
七、加強海洋督察執法與責任考核
實施國家海洋督察制度,采取專項督察和常態化督察相結合的方式,對圍填海管控措施、重點河口海灣治理、自然岸線管控目標、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等落實情況進行督察。及時依法制止、查處各類污染和損害海洋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渤海近岸海域水質考核,建立分級考核目標體系和機制。建立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責任制,將自然岸線保護納入政府政績考核。
八、加強渤海生態環境保護關鍵問題研究和技術攻關
匯集現有業務科研力量,發揮各自優勢,依托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打造渤海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研究平臺,建立聯合攻關機制,形成針對渤海資源環境關鍵問題的研究合力,盡快在生態環境保護理論、政策、制度和技術研究方面取得突破,為提升渤海生態環境保護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提供有力支撐。
各級海洋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渤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將目標、任務和責任逐級分解、細化落實,切實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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