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進煤炭清潔化。加快省內煤礦原煤洗選設施升級改造,到2020年省內原煤入洗率達到80%以上,嚴格控制劣質煤流入。推廣清潔高效燃煤技術,推進大型清潔高效燃煤供熱站和熱電聯產建設。加快建設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中心和配送網絡,優化邊遠山區潔凈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大力推廣潔凈型煤及配套專用爐具,保障潔凈型煤替代分散燃煤。
3.著力實施煤炭替代化。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7%;擴大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供應能力,到2020年管道氣源保供能力達到300億立方米以上,海上LNG接卸能力達到1300萬噸左右,建成LNG儲氣調峰設施50萬立方米(水容積)以上,爭取每縣(市、區)擁有2座以上220千伏變電站。強力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加快實施集中供熱覆蓋、氣代煤、電代煤、可再生能源“四個替代”,到2017年10月底前,廊坊、保定禁煤區實現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到2020年,全省縣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潔能源供暖率達到95%以上,全省農村清潔采暖面積達到70%以上,全省壓減散煤3000萬噸,平原區域農村散煤基本實現“清零”,山壩等邊遠區域農村散煤總量控制在800萬噸以內。
(二)鍋(窯)爐改造工程。嚴格鍋爐能效準入門檻,加快推廣燃氣、生物質鍋爐。鼓勵采用循環流化床、新型高效煤粉鍋爐等節能高效鍋爐更新替代高耗能鍋爐。支持采用燃燒優化、富氧燃燒、二次送風、自動控制、余熱回收、太陽能預熱、主輔機優化、熱泵、納微米高輻射覆層、防垢除垢等技術進行節能改造。推廣鍋爐(窯爐)燃燒自動調節控制技術裝備,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定期開展鍋爐(窯爐)能效檢測,改造或淘汰能效不達標的鍋爐(窯爐),提升鍋爐(窯爐)運行管理水平。推動老舊供熱管網、換熱站改造,利用非采暖期,有計劃地對城鎮居民采暖鍋爐、供熱管網進行節能改造。到2020年,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能效比2015年提高3-5個百分點,通過鍋爐(窯爐)改造,實現節能量300萬噸標準煤。
(三)余熱余壓利用工程。開展電力、鋼鐵、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業企業能量梯級利用和用能系統整體優化改造。推進余熱余壓利用,提高余熱余壓回收利用效率,特別是提高中小型企業余熱余壓利用率。大力推進發電、鋼鐵、化工等行業低品位余熱利用項目建設。選擇5-10個具備條件的單位開展余熱暖民項目示范。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鼓勵優先選用工業余熱供暖。到2020年,全省低品位余熱利用率提高30個百分點,供熱面積到達2.5億平方米,年節能量達到500萬噸標準煤。
(四)電機(變壓器)節能工程。加大推動落后電機、高耗能變壓器等淘汰更新力度,鼓勵采用高效電動機、風機、壓縮機、水泵、變壓器等替代低效設備,促其能效指標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鼓勵使用能效等級為1級、2級的電機和變壓器。對電機及風機、水泵、空壓機等拖動系統進行優化,實施高壓變頻調速、永磁調速、內反饋調速、柔性傳動、無功補償、電能質量綜合治理等節能改造,提高系統整體運行效率。實施配電變壓器能效提升計劃。選擇一批礦山、建材、化工等行業企業電機裝機總容量3萬千瓦以上電機系統示范改造。到2020年,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10個百分點,實現節能量250萬噸標準煤。
(五)智慧節能工程。鼓勵能耗在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加快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推進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善計量體系,對能耗情況實現實時監測、智能管理。支持第三方節能服務公司開發能耗在線服務平臺,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大數據、節能產品、在線診斷和技術咨詢等服務。建設能源計量數據在線監測平臺,有序推進全省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在線監測,為確保完成“雙控”目標任務、實施用能權和用煤權交易提供數據支撐。支持園區、公共機構建設能源、資源、信息交換共享服務管理平臺,并鼓勵先行先試。到2020年,實現節能量50萬噸標準煤。
(六)節能產品推廣工程。開展節能產品推廣行動,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重點推廣高效節能家電、灶具、熱水器、LED照明產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電機等,積極推進技術成熟的半導體通用照明產品的推廣應用。以公共照明領域為突破口,重點改造城市道路(隧道)照明,力爭建成20條LED照明示范路,創建10個LED照明示范縣。探索建立市場化節能產品長效推廣機制,加大推廣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實施節能產品推廣“千百十”行動,“十三五”期間推廣半導體照明產品1000萬只、節能家電100萬臺、節能和新能源汽車10萬輛,形成100億千瓦時(折33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七)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以節約型醫院、節約型科研院所試點為突破點,逐步啟動旅游、商業、交通、文化、體育等領域節約型公共建筑、節約型公共機構建設。鼓勵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綜合改造和綠色化改造,積極推廣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區域能源系統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綠色施工等關鍵技術及成套產品裝備,實施建筑全產業鏈綠色供給行動。全面推進綠色建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創建一批20萬平方米以上、各縣(市)創建一批10萬平方米以上高星級綠色建筑品牌小區。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中二星級及以上項目比例超過80%,并提高獲得運行標識項目所占比例。鼓勵既有居住建筑按照65%、75%節能設計標準進行改造。探索被動式低能耗節能改造,推動被動式低能耗建筑集中連片建設,條件成熟的率先實現區域規模化發展,建立適合我省特點的被動式低能耗建筑認證體系。開展零能耗建筑和正能建筑試點示范建設。推進張家口太陽能熱水、地熱供暖示范項目建設,在赤城、陽原、懷來等縣,謀劃、建設、儲備一批地熱供暖項目。“十三五”期間,新增建筑實現節能量1500萬噸標準煤。
(八)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通過構建廢物交換利用、物料循環使用、能源梯級利用、原料燃料替代、土地集約利用、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和集成優化系統,實現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和運行管理規范化。抓好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唐山曹妃甸工業區、冀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國家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建設,指導園區制定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確定改造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并對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工程給予政策扶持。到2020年,推動80%的國家級園區和5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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