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廣西博世科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博世科”)發布公告稱,22日廣西博世科控股子公司澄江博世科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江博世科”)與澄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澄江縣住建局”)就“澄江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項目存量資產使用權的接收、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及相關投融資、建設、運營、移交事宜”簽訂了《澄江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項目合同》(簡稱“子合同”),根據澄江縣審計局出具的《澄江縣城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澄審報[2017]3 號),子合同總金額定為 6,498.62 萬元,接收該項目存量資產使用權后,由澄江博世科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應中水、收費、合法經營并依照合同約定獲取合理回報(包含政府補助),特許經營期限為 25 年,自本項目資產權益全部轉移、交付到澄江博世科起計。
根據合同,澄江博世科應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澄江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項目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質》(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及《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GB3838-2002)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中水回用要求。
澄江博世科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范圍內從事中水供應工程的設計、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項目。澄江博世科實施規范化中水供應服務,拓展客戶,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中水供應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政府、社會的監督。中水供應服務范圍包括:撫仙湖北岸壩區,包括農田區域、縣城主城區、湖濱濕地。
合同簽訂背景:
2016 年 6 月 12 日,廣西博世科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澄江縣住建局簽訂了《澄江縣城鎮供排水及垃圾收集處置 PPP 項目合同》(以下簡稱“《PPP 項目合同》”),項目總投資為 39,515.39 萬元(包括項目特許經營權、存量資產使用權的購買、改擴建部分的施工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的購買、項目建設相關的前期費用(設計費等)、項目移交的中介評估費用等)。2016 年 7 月 18 日,澄江縣住建局授權澄江縣天頤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與廣西博世科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澄江博世科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江博世科”或“乙方”),由澄江博世科行使特許經營權,并負責 PPP 項目的具體實施。該 PPP 項目包含澄江縣第二自來水廠擴建、澄江縣中水處理廠、澄江縣垃圾焚燒廠、澄江縣縣城污水處理廠和澄江縣東岸自來水廠運營等 5 個子項,項目采用 TOT(轉讓-運營-移交)+ROT(擴建- 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特許經營期為 25 年。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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