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資金投入。自治區財政繼續加大環境保護投入,重點支持銀川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同時,設立寧夏環保產業基金,按照基金市場化運作方式,加大污染治理資金投入;加大銀政企合作,通過環保項目貸款財政貼息,實行環保項目最優惠貸款利率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對符合條件的PPP環保項目,積極申請中央有關資金支持,自治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也要加大資金投入,積極與金融管理部門對接,通過建立環保產業基金等方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拓寬大氣污染治理資金渠道,確保大氣污染防治項目順利實施。
(三)完善法律制度。完成《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為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各地級市結合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實際,研究制定地方立法。開展環境保護與司法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充分利用經濟、司法手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各地級市人民政府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臺賬建立目錄》要求,建立完善本部門、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
(四)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落實月調度、季督查、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的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的督查督辦力度。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調度預警工作方案》(藍天碧水辦〔2016〕9號),按時報送工作信息。各地也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并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落實責任追究。
(五)加強宣傳教育。開展廣泛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等重大環境紀念日、“寧夏環境保護”微信等宣傳平臺,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知識,全面提升全民環境意識,不斷增強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舉辦全區領導干部環境保護培訓班,提高領導干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環保人員業務能力水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在大氣環境保護中的作用,積極宣傳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要性、緊迫性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加強輿論監督,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氛圍。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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