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指出,政府要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北京市作為首都,先行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下發《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方案指出:2013年到2015年,全市新建再生水廠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廠主要出水指標一次性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
根據國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投融資體制和運營機制改革目標,北京市率先啟動了郊區再生水廠建設改革,以促進北京解決水污染及水資源短缺問題。本次再生水廠均采取高標準建設,有的甚至采用地埋式建設,并以BOT模式投運,突顯了北京市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改革力度與決心。近期,在北京首先啟動的密云和門頭溝區兩座再生水廠投標過程中,碧水源公司拔得頭籌,中標了這兩座再生水廠。其中密云新城再生水廠一期規模6.5萬立方米/日,總投資估算為29561.86 萬元;門頭溝區第二再生水廠采用BOT模式的特許經營方式,處理規模為8萬立方米/日,采用全地下式MBR工藝,總投資估算為58020.42萬元。兩座再生水廠出水都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890-2012)》A標準(地表水Ⅲ類)。未來會有更多BOT模式建設改造的再生水廠助力國家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編輯:劉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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