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提出七項海水淡化產業發展的重點工作:
加強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加大大型熱法膜法海水淡化、大型海水循環冷卻等關鍵技術,反滲透海水淡化膜組件、高壓泵、能量回收等關鍵部件和熱法海水淡化核心部件,以及化工原材料和相關檢驗檢測技術的研發力度,鼓勵開發海水淡化新技術,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配套能力。積極研究開發利用電廠余熱以及核能、風能、海洋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進行海水淡化的技術,鼓勵沿海有條件的發電企業實行電水聯產。研究建立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加強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提高海水淡化關鍵設備、成套裝置研制能力和技術集成水平。
提高工程技術水平。在加強海水淡化關鍵技術研發的基礎上,強化系統集成,不斷提高海水淡化產業的設計、制造、建設及應用等工程技術水平。積極研究開發海水淡化取水、預處理、淡化水后處理、濃鹽水綜合利用和排放處置等各環節的工程技術和成套裝置。
培育海水淡化產業基地。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依托,以技術裝備為核心,促進海水淡化研究設計、裝備制造和工程應用等要素在區域上集聚,鼓勵研究機構、高校、工程設計和裝備制造企業、相關原材料生產企業等在有條件的地區集中投入建立海水淡化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水淡化裝備制造企業和工程設計建設企業。
組建海水淡化產業聯盟。以市場為導向,加強產學研商用的結合,推動海水淡化技術研發、裝備制造、工程建設和應用、原材料生產以及產業服務等產業鏈各環節在自愿的基礎上加強集聚,組建海水淡化產業聯盟,使分散的各類資源和能力形成合力參與市場競爭,形成完善的產業鏈。
實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根據不同海域和地區、行業、企業的實際情況及不同水質要求,針對海水淡化膜法、熱法及熱膜耦合等工藝技術,自主設計和建設運營一批海水淡化重點示范工程,到2015年建成2個日產能5萬-10萬噸的國家級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和20個日產能萬噸級海水淡化示范工程,5個濃鹽水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建設海水淡化示范城市。鼓勵沿海缺水地區在保障公共飲用水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城市新增用水優先使用海水淡化水,積極發展海水淡化產業。到2015年,在全國建成20個海水淡化示范城市。選擇居民較多、淡水匱乏、關系國家海洋權益的海島作為海水淡化示范海島,將海水淡化水作為這些海島新增供水的第一水源。鼓勵結合地區特點,建設以海水淡化水作為重要水源的示范工業園區。
推動使用海水淡化水。沿海淡水資源匱乏或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新建、改建和擴建高耗水工業項目,要優先使用海水淡化水作為鍋爐補給水和工藝用水水源。加強統一調度和監管,在滿足各相關指標要求、確保人體健康的前提下,允許海水淡化水依法進入市政供水系統。將海水淡化水作為海島新增供水的重要來源之一。將海水淡化水作為水資源的重要補充,納入水資源的統一配置,優化用水結構。推動和督促臨海、近海企業將海水淡化產生的濃鹽水用于制鹽及鹽化工產業。
借此利好,海水淡化將迎來新的機遇?3月23-24日舉辦的“2012(第十屆)水業戰略論壇”,也將特別關注海水淡化,屆時將邀請中國水利企業協會脫鹽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郭有智重點講解“我國海水淡化現狀與趨勢分析”,敬請關注。
編輯:成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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