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環保局近日發布消息,從今年起,渭南市將對渭河途徑渭南段縣市區實施水污染補償制度。
這項制度將渭河流域渭南段的12個縣市區和排入黃河的韓城市納入水環境質量考核及污染補償。涉及渭河干支流縣界斷面、黃河支流斷面、渭河支流及主要排污口入渭斷面等19個斷面。考核斷面按月進行考核,水質監測由該市環境監測站組織實施,當考核斷面考核因子月平均濃度高于污染物濃度控制指標時就要繳納污染補償資金,每半年從相應財力中予以扣繳。污染補償資金分為河流斷面及排污口斷面兩類標準執行,上游來水水質超過規定污染物濃度控制指標時,核算下游出境污染物濃度時扣除上游來水影響。
據了解,收繳的污染補償資金作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資金的50%專項用于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30%用于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市區獎勵及區域內污染企業關閉、生態濕地建設及修復、水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除磷脫氮提標改造等方面,20%用于考核斷面監測和監管經費。
編輯:劉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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