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類型 | 指導文件,規劃文件 | 頒布日期 | 2016-11-10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辦公廳 | ||
文件號 | 國辦發〔2016〕81號 | ||
關鍵詞 | 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 污染物排放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許可制 | ||
摘要 | 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以下稱排污許可制)是依法規范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部門通過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并依證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制。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排污許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總體看,排污許可制定位不明確,企事業單位治污責任不落實,環境保護部門依證監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難以充分發揮。為進一步推動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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