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整治新市涌的通告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09-18 |
發文單位 |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穗府[1991]66號 | ||
摘要 | 為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新市涌實行全面整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新市涌管理范圍為現狀河床(包括灘地、水面)及兩岸各二十米范圍內其中從機場排水渠西側肖崗入口至市建材廠增■河出口為整治范圍。 二、成立新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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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09-18 |
發文單位 |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穗府[1991]66號 | ||
摘要 | 為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新市涌實行全面整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新市涌管理范圍為現狀河床(包括灘地、水面)及兩岸各二十米范圍內其中從機場排水渠西側肖崗入口至市建材廠增■河出口為整治范圍。 二、成立新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