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地下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8-12-13 |
發文單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津政辦發[1988]113號 | ||
摘要 | 寶坻縣、薊縣人民政府,市農委,市財政局、水利局、石化公司: 經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對《關于〈天津市地下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的復函》(〔1987〕津政辦函12號)中的有關征收天津石化公司在寶坻、薊縣地下水資源費問題,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天津石化公司在寶坻、薊縣的水資源費,每立升暫按九分六 ...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