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設項目節約用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8-09-21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促進合理用水, 節約用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包括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應當采用節約用水的先進技術,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必須選用和建設節約設施(以下簡稱節水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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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8-09-21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促進合理用水, 節約用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包括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應當采用節約用水的先進技術,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必須選用和建設節約設施(以下簡稱節水設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