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fā)《取水許可證》(地表水)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
發(fā)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一、主管部門: 水務局 二、受理部門: 水務局 三、審批申請主體: 單位和個人四、審批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 五、有效期: 一般為五年,最長不超過十年 六、有無年檢: 無 七、審批時限: ... |
分享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
發(fā)文單位 | |||
文件號 | |||
摘要 | 一、主管部門: 水務局 二、受理部門: 水務局 三、審批申請主體: 單位和個人四、審批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 五、有效期: 一般為五年,最長不超過十年 六、有無年檢: 無 七、審批時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