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汛管理暫行規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6-06-13 |
發文單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晉政發[1986]36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了保障國民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防汛工作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防汛工作是社會公益事業。凡在我省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防洪設施和參加抗洪搶險的義務。 第四條 省、地、市、縣、區設防汛指揮部,由同級有關部門組成,受上級防汛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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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6-06-13 |
發文單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晉政發[1986]36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了保障國民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防汛工作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防汛工作是社會公益事業。凡在我省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防洪設施和參加抗洪搶險的義務。 第四條 省、地、市、縣、區設防汛指揮部,由同級有關部門組成,受上級防汛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