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 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 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
政策類型 | 投融資政策 | 頒布日期 | 2015-05-22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辦公廳 | ||
文件號 | 國辦發〔2015〕42號 | ||
關鍵詞 | 國務院,公私合作,財政部 | ||
摘要 | 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打造經濟新增長點的重要改革舉措。圍繞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廣泛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對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工作具有戰略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推進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流程,加強監管,多措并舉,在財稅、價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保證社會資本和公眾共同受益,通過資本市場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與效率。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抓好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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