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防洪規劃的批復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7-21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函[2008]62 號 | ||
摘要 | 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氣象局: 水利部《關于審批長江流域防洪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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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7-21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文件號 | 國函[2008]62 號 | ||
摘要 | 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氣象局: 水利部《關于審批長江流域防洪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