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城鎮市政公用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2-22 |
發文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
文件號 | 建城[2008]43號 | ||
摘要 | 浙江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建設廳,重慶市建委、市政管委、經委、商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務院批轉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關于搶險抗災工作及災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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