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市市有新建建筑物設置雨水回收再利用實施要點》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10-11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府工建字第09413864200號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一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建字第09413864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市有新建建筑物設置雨水回收再利用系統,以減少雨水資源浪費,并有效利用水資源,降低本市水患發生機率及維持建筑物之防、救災功能,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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