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筑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9-0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府法令字第0940156580號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日臺中市政府府法令字第094015658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第4條 依本辦法申請接用水、電許可,應以建筑物所有權人為申請人,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一、申請書。二、切結書。三、身分證明。四、建造執照。五、房屋稅籍證明。但守望相助亭免附。六、戶籍證明文件。但守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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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9-02 |
發文單位 | |||
文件號 | 府法令字第0940156580號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日臺中市政府府法令字第094015658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第4條 依本辦法申請接用水、電許可,應以建筑物所有權人為申請人,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一、申請書。二、切結書。三、身分證明。四、建造執照。五、房屋稅籍證明。但守望相助亭免附。六、戶籍證明文件。但守望 ... |